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实行源头防范,过程严管、违法严处,市医疗保障局于4月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疗经办机构为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等为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打击三类骗保违法行为:公立医疗机构,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虚假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提供虚假票据、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对零售药店和办理特殊门诊业务的药店,重点查处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用社会保障卡支付非医保商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特殊门诊药店是否以特殊门诊资金消费其它药品甚至非医保支付的高价中药细料等行为。 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等行为。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重点检查内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基金稽核是否规范、履约检查是否到位;严禁经办机构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重点查处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例,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医疗保险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处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对涉嫌违纪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将向社会通报,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