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通告,自2月2日晚8时起,对市域内国道、省道、市道及乡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发出后,市公安交警迅速落实,全员出动进行交通管制,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进行现场查处。

2月2日晚19时,市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辅)警在长安十字街、107国道与南太路交汇处,北正街与永昌西路交汇处、路中十字街、福桥路与长五路交汇处等五处设立交通管制点,对违反相关规定上路行驶的过往车辆进行制止、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理。截止21时,共查处违规车辆50余台。除现场进行查处外,交警部门还将利用电子眼对违规车辆进行抓拍。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务必要遵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交通管制通告,在管制期内,不得上路行驶。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染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到一个市民的应尽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