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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 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号)

编稿时间: 2020-03-16 09:46 来源: 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为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严防新冠肺炎疫 情从境外输入我市,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境外入境来(返)岳人员,包括自发生新 冠肺炎疫情以来从岳阳口岸入境直接来(返)岳以及从岳阳口岸 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经其他地方来(返)岳的中国公民(含港澳 台公民)、外国公民。

二、境外来(返)岳人员到达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机 场、客运码头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 真实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

三、境外来(返)岳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提前2日如 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境外亲属基本情况、入岳航班、车次、 船舶、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

四、邀请、接待境外来(返)岳人员的单位,应提前2日如 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境外来(返)岳人员基本情况,来岳航 班、车次、船舶,活动轨迹等情况。

五、旅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境外 来(返)岳人员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 区(村)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六、驾驶私人交通工具搭载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来(返)岳的 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

七、凡违反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来(返) 岳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入境 来(返)岳人员不报告、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 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共安全的, 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