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我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在文创园项目建设指挥部,市人社局与市住建局工作人员正在对该项目用工和工资支付等《条例》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据了解,《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内容包括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工资支付台账管理等。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余祥虎说:“《条例》共有9条,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职责,特别是从实名制用工到建立专用账户和每月进行支付规定得非常具体,对拒付拖欠、达不到要求的处以5到10万元的罚款。”

《条例》还明确提出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我市建筑领域2288位农民工已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录入湖南省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平台,通过上下班刷脸的方式记录用工情况,为农民工工资结算提供有力依据。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余祥虎:我们会认真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目前,我们正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清查。特别是对拖欠时间长、性质恶劣、数额大的(用人单位)依法严肃惩处,并纳入相关“黑名单”,切实保障农民工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