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遵循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成功化解一起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得到了信访人的信任和好评。

刘某玉与丈夫钟某于2019年起诉离婚,经过3年诉讼、5次审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玉与钟某离婚,婚生女由刘某玉抚养,婚生子由钟某抚养,共同财产需另案处理。判决生效后,钟某拒绝交出婚生女的抚养权,并阻挠刘某玉与女儿见面。
当事人刘某玉:“好不容易法院判决女儿由我抚养,但是他们还是阻挠我与女儿见面,我没有办法带走女儿陪在女儿身边,只能去上访了。”
刘某玉上访之后,市委政法委将这个案子转交给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第一时间联系刘某玉了解情况,援助中心主任黎志文承办该案件,当天向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协调对接,帮刘某玉申请执行立案。立案过后,黎志文却在办公室发现刘某玉未带走的塑料袋中有一瓶农药。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黎志文:“我当时在办公室发现刘某玉遗留的农药后,觉得这个当事人有自杀的过激行为,马上就把她叫回来做工作,告诉她法律援助一定会为她讨回公道,要她相信法律。”
在刘某玉情绪稳定之后,黎志文向市委政法委和人民法院报告这一特殊情况,通过法院强制执行,18天后刘某玉终于见到了女儿,拿到了抚养权。对于未分割的财产问题,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为刘某玉提供帮助。
当事人刘某玉:“没有领导们的帮忙,我是见不到女儿的,更别说抚养她长大,非常感谢黎主任和每一位领导给我的帮助,让我可以尽母亲的责任把她抚养长大,谢谢。”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长期进行“助维权、保民生、促和谐”工作,开展人民调解,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