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外防输入的压力增大,每个市民都应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临湘市防指对省外及省内有疫情地区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入(返)临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健康码“入湘报备”主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查验点、国省道等第一入临点进行现场报备。
2、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临,并在入临抵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入(返)临人员抵临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确需外出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4、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咨询电话:0730-3754813)
临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