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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编稿时间: 2017-09-18 03:46 来源: 临湘市政府办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市政府办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计划

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名(限男性);

市政府法制办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临湘市范围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岗全额编制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年龄及要求: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市政府法制办选调工作人员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选调法制办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试用期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9月29日(8:00--17:00)

2、报名地点: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三楼321室)

3、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4、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5、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按照已公布的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参选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参选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为2:1开考,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选调计划数。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知识、公文处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法制办岗位增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查)。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法制办岗位加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经济研究中心岗位加试公文写作。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是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选调职位匹配、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市政府办、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将结果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试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政府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0—3723119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