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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环保局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自清自查工作

编稿时间: 2018-08-07 10:32 来源: 环境保护局 

近期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我局近两年来开展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

规范性文件是我局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是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政策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直接关系到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在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遵守法定程序。

按市政府法制办规定,我局认真贯彻“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对我局的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不走过场,确保清理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我局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列出清单,对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从内容、程序、要素、依据、报备等方面查找问题;对尚在使用的2018年6月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参照自查要求,列出问题清单。通过认真细致的清理,经局审核,我局自2017年1至2018年6月份发文66件,未出台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此期间,我局代拟起草了我市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性文件3份,分别是《临湘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在市中心城区禁止畜禽养殖的通告》、《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已按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备案并已公布出台。同时,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查复核,未发现我市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