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湘市羊楼司竹木家居创新创业园(一期)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羊楼司镇梧桐铺社区 |
建设单位 |
临湘竹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临湘市羊楼司镇梧桐铺社区建设,占地面积116822.02m2(175.2亩),总建筑面积145401.28m2。主要建设内容为8栋4F标准化厂房,1栋14F综合办公大楼,1栋7F宿舍楼及其他辅助用房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对后期拟进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应预留合适的位置、空间;涉及喷漆、供热等有较大污染的工段要单独设置、合理布置,集中排放;拟布局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区域应与周边居住区间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并设置隔离绿化带,防护距离内不得新规划建设医院、学校、居住等敏感建筑物;项目的住宿楼应远离厂房布置。 2、入驻企业须符合项目地的产业定位,(仅限于发改部门对该项目批复所列产业),严禁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以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产能、生产工艺和设备。具体项目入驻时须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避免雨季作业,施工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撇水沟,落实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车辆应设立清洗平台,施工期废水、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不得直排外环境。对施工裸露地面及时覆盖篷布,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和取土场等进行土地整理和植被恢复。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覆盖、建围档等措施防止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施工建筑垃圾及弃土须交由临湘市渣土办统一调配处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活动。 4、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项目的排水系统和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羊楼司城镇污水管网;后期入驻企业工艺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羊楼司城镇污水厂接纳标准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再进入羊楼司城镇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5、项目应优先使用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不得单独设置燃煤供热锅炉。 6、合理设置规范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7、加强环境管理,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发生事故造成环境危害。 8、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应予以拆迁,切实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妥善解决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 |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