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城市综合体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8-02-0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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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审批[2018]1号

 

临湘市城市综合体道路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城区内,由金阳路、府前路、旺乡路、建新南路、金临路、富民路、群强路七条道路组成,全长5925.9m,占地145846.22m2,其中金阳路(东西走向,全长1179.3m)和府前路( 南北走向,全长630.1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35m,双向四车道,系改扩建;建新南路(南北走向,全长674.4m)、旺乡路(南北走向,全长761m)和金临路(南北走向,全长508.8m)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系新建;富民路(东西走向,全长1442.6m)和群强路(东西走向,全长729.7m)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5km/h,双向两车道,系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及交通设施、绿化、管线、亮化、排水等配套工程。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专家意见及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着重做到:

1、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高噪设施中午、夜间作业,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防止噪声对周边学校、医院、居民等敏感点造成影响。项目不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临时渣土、物料要配备遮盖物品;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建围挡、覆盖、清扫等防尘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不另设取土场和弃土场,弃渣(土)和建筑垃圾应交由渣土办统筹安排,及时、合理处置,实行封闭运输,严禁随意倾倒。设施工车辆出入清洗平台,建设临时沉淀池,对已有污水管线进行改建时应对污水合理收集,设临时管道排入附近城市污水管网,严禁各类废水直排。

2、科学设计,合理布局。项目要按照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雨污分流及海绵城市的理念进行设计、建设,合理布设各类配套管道和管线,并同步建设,避免二次施工造成环境污染,避免对现有管线造成影响和破坏。

3、做好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敏感路段应采取设置禁鸣标识、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对途经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的路段应限速30km/h 。同时,要加强噪声监测,并根据实际监测结果,适时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按声环境预测结果配合做好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控制距离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4、切实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妥善处理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环境问题。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危害。

5、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