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蒙华铁路MHT27标段(临湘市)施工便道及弃土场项目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的具体意见的公示
来源:水利局   日期: 2018-04-1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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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蒙华铁路MHT27标段(临湘市)施工便道及弃土场工程,位于临湘市桃林镇治水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64hm2,全部为临时占地,其中弃渣场区1.37hm2设计饱和容量为15m3表土堆置区0.11hm2 (弃渣场内),弃渣场便道区0.12hm2,栗树屋大桥施工便道区0.13hm2,路基施工便道区0.02hm2

项目于20173月开工,计划20203竣工,总施工期为3年。施工便道及弃土场项目总投资454.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63.38万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都是十分重要的。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0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64hm2,直接影响区0.39hm2

(二)同意本工程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确定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5.7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8.04万元,植物措施35.00万元,临时工程9.76万元、独立费用34.87万元,基本预备费6.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4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下阶段应结合主体工程的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弃渣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

(三)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报我局备案。

(六)按季度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七)按规定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四、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公司需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意见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18425日前与市水利局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