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科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9-06-1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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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审批 [2019]8号

关于岳阳科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

干混砂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阳科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扩建项目位于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路口铺村徐家组现有生产线北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73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干混砂浆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其中公用工程、废水设施、半成品仓库等依托已有设施。其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与原有生产线一致, 项目建成后,公司生产总规模达到60万吨/年。根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以新带老”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全封闭的原辅材料、产品仓库和生产车间;原料计量、掺和、搅拌、输送、分装等各产尘工序应密闭作业;对车间作业场所生产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应及时进行清理或清扫;加强厂区道路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运输车辆应进行覆盖,路面应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原料堆场车辆装卸处应安装固定喷头;破碎、筛分、放料及库筒顶呼吸口、卸料处等各产尘点应安装负压吸风收尘装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限值要求后通过20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限值要求。

3、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物料运输道路及仓储区地面初期冲刷雨水、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不设废水外排口。

4、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运行。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限值要求。

5、各类固废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6、加强环境管理。制订监测计划、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7、解决已有生产线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已有生产线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排放达到新标准要求。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