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临湘市第八完全小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来源:水利局   日期: 2019-09-2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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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兴建的临湘市第八完全小学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湘北大道与城中南路路交汇处西南角,交通便利。

项目总占地2.3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2.36hm2,其中建设用地占地1.06hm2,草地占地1.3hm2。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270万元。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2019年10月完工,总工期为12个月。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4.16万m3,外购表土0.23万m3,填方总量0.49万m3,弃方3.90万m3,弃方运往临湘市仁顺建筑垃圾场回填处理。本方案为开工后补编方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都是十分重要的。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36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本方案确定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为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5%。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工程措施:排水沟1285m、二级串联沉砂池5个、表土回填2300m3、铺装透水砖500m2

2、植物措施:草皮绿化3000m2、植乔木228株、植灌木760株、铺植草砖2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09.9万元,主体已有60.73万元,方案新增49.1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4.58万元、独立费用19.10万元、基本预备费3.1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6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结合主体工程的施工设计,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19年9月27日前与市水土保持局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