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107国道养护中心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9-10-2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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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9年10月21日,我局拟批准《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市长安街道路口铺村铺上组

建设单位

岳阳市107国道养护中心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107国道养护中心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年产10万吨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长安街道路口铺村铺上组107国道K1442+500米西面,总投资914万元,占地21514m2,主要由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主体建筑、储罐区、骨料堆场、办公辅助用房以及配套的公用、环保设施等组成;主要原辅材料为碎石、矿粉、沥青、柴油、导热油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沥青、骨料预处理-搅拌-产品。生产时间为60天/年,8小时/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采取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产品出料口、沥青储罐呼吸口、沥青搅拌缸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 芘、VOCs等废气、导热油锅炉烟气、粉料仓产生的粉尘及物料输送、烘干、提升、筛分等产生的废气须经分别有效收集、处理达到相应的从严标准要求后各经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建设封闭式的原料仓库,骨料堆存、转运场所应安装固定的洒水或喷雾装置,沥青搅拌楼须采取全封闭措施,沥青出料过程须在负压封闭的车间内进行,沥青贮罐区应建设雨棚,配料、给料系统应进行封闭,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加强车辆运输管理,骨料运输车辆应进行覆盖,沥青混凝土运输应采用专用车辆,不得对沿线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2、按“雨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网、撇水沟,建设事故应急池、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初期冲刷雨水等经隔油或沉砂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的农作物,不设废水外排口。厂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按“分区防控”的原则对沥青贮罐区、生产区等区域进行防渗、防腐处理,确保项目区域地下水不受到影响。

3、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对产生高噪声部位应进行封闭,确保场界(除107国道侧外)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进出时间、路线,途经声敏感区应采取禁鸣、限速措施,不得扰民。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不得生产。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建设规范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严禁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5、根据环评预测,项目应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项目应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后评价工作,建设围墙和绿化带,并保证与107国道的安全距离与景观的协调性。 

6、严格总量指标。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1.1t/a、NOX:0.7t/a,由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