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矿独立工矿区垃圾收运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桃矿独立矿区改造搬迁指挥部   日期: 2017-03-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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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桃矿独立工矿区垃圾收运处理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桃矿独立工矿区垃圾收运处理工程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厂位于临湘市忠防镇西南野猪冲,本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80t/d。本项目选用垃圾复式热解气化焚烧炉+余热利用系统+尾气处理系统。桃林镇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再通过垃圾收集车运送至桃林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压缩,压缩后的垃圾通过垃圾转运车转运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中转站压缩规模50t/d。

本工程服务范围:桃矿独立工矿区(桃矿街道办事处、忠防镇、桃林镇)。工程内容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焚烧处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8684690627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路与芙蓉南路交汇处湘煤大厦八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8216410139

Email:913936031@qq.com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鹿角园路123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范   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