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鑫临矿业有限公司临湘市聂市镇民主村建筑用板岩矿露天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临湘环保局   日期: 2017-08-0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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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为使项目周边的社会团体和群众了解和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欢迎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环境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临湘市聂市镇民主村建筑用板岩矿露天采矿工程位于临湘市聂市镇民主村,矿区距临湘市城约20公里,交通较方便。矿山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6′14.6″,北纬29°34′29.9″,矿区面积0.1418km2,海拔高度在85m~400m之间。设计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装载的采矿方式,采用挖掘机进行装载作业,预计年生产能力为15万m³(39万t/a)。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洗车及矿山车间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挖掘机噪声、运输、搬运噪声;固废主要为爆破粉尘和生活垃圾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湘市鑫临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先生13812227878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吴工0731-85591644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658号

四、评价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①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②进行初步工程分析;③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3、①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②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③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4、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1、①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①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②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所起的作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示单位:临湘市鑫临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