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7〕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临湘市城乡绿化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0日
临湘市城乡绿化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17—2019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战略决策,全面推进我市城乡绿化,根据《岳阳市城乡绿化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17—2019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推进乔木进城工程、通道绿化工程、农村绿化工程。通过城乡绿化三年行动,到2019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市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8%,形成老百姓出门能见绿、游憩在林下、休闲进森林的宜居森林生态体系,把临湘建设成为湖光山色、特色鲜明的湘北门户。
二、工作任务
(一)乔木进城工程
在城区栽植乔木30000株,凡是适宜栽植树木的主次干道、交通节点、街头游园、单位庭院(小区)和环白云湖等地,均种植胸径10—20厘米的乔木。具体实施街道绿化增量、公园(游园)绿化增量、街旁绿化增量、背街小巷绿化建设任务见附件(临湘市城乡绿化三年行动责任分解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惠临公司)
(二)通道绿化工程
1.临湖路森林大道建设。统一规划,分段实施:城区段(高铁高架桥至最兰坡)两边各栽2排乔木行道树;最兰坡至羊楼司镇(107国道)两边各栽1排乔木行道树;高铁高架桥至云溪段按岳阳统一方案,在道路两厢红线外30—50米范围内实施高标准绿化,建设“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四季皆景”的森林大道。(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
2.高速公路互通绿化。着力在京港澳高速公路进入城区的地段(临湘大道)实施高标准、高品质绿化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展示临湘森林城市形象,打造临湘新的绿色名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岳阳管理处临湘管理所)
3.高速、国、省、县道绿化。对市域境内高速、国道、省道、县道全面开展补植补造和绿化提质改造。要求在高速公路两厢红线范围内各栽植两排树,国、省道及主要县道两厢至少栽植一排树。对高速、国道、省道两旁沿线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或平地100米范围内实现宜绿皆绿,做到“绿不断线、景不断链”,确保我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林木绿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全绿化、不露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沿路属地镇(街道)、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岳阳管理处临湘管理所)
(三)农村绿化工程
1.城区周边“绿色村庄”建设。在城市周边村庄,大力开展“绿色村庄”建设,统一规划,以村庄公共绿地建设为主线,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和宜林地绿化,推进“森林人家”建设,严格保护好村庄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风景林等原生绿地,三年在全市城区周边创建“绿色村庄”6个,分别是五里牌街道的鸿鹤社区、新庄社区及松峰村和长安街道的杨田村、集庄社区和荆竹山村。确保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其中道路及沟、港、渠绿化率达90%以上,80%的农户住宅周边实现绿化,每村至少建一处3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
2.“森林小镇”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大集镇绿化提质力度,三年在全市创建“森林小镇”4个,分别是羊楼司镇、詹桥镇、桃林镇、桃矿街道办事处。确保“森林小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化布局合理,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的休闲绿地、公园活动广场,街道绿化率达90%以上;乡镇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无绿化死角。(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羊楼司镇、詹桥镇、桃林镇、桃矿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机制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为城乡绿化三年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镇(街道)、镇(街道)领导联系村(社区)的领导包干负责制度。全市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城乡绿化的新局面。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城乡绿化资金筹措、安排和监管;林业部门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绿化工程;住建部门牵头乔木进城工程;交通运输及公路部门牵头负责通道绿化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是各自辖区内城乡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本地城乡绿化工作。要切实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城乡绿化三年行动任务。
(二)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城乡绿化资金投入体系与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按年度工作任务做出预算安排,每年安排专项预算资金用于城乡绿化以奖代投。“绿色村庄”、“森林小镇”建设实行以奖代投。
2.强化部门支持。加大生态项目、绿化项目、碳汇林项目争资立项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住建、林业、交通、公路、国土、环保、农业、扶贫开发等部门和惠临公司等投资平台资金要向城乡绿化建设倾斜。
3.广筹社会资金。采取PPP模式,鼓励各种经济实体投资城乡绿化。建立健全林木、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保险业务。推进林地使用权与林木经营权合理流转,盘活资产,吸引社会资金投向造林绿化。严格按照标准将新扩改工程项目绿地建设纳入工程成本和预算,与主体工程“三同步”。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物活动,倡导和鼓励各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捐资助绿,认建认养认捐林木绿地,通过“碳汇林”、“冠名林”、“纪念林”等形式筹集城乡绿化资金。
(三)创新用地机制。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造林绿化用地机制,认真借鉴省内外造林绿化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采取征用、流转、租赁土地和实行土地作价合资、入股合作等形式,着力解决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用地难”的问题。
(四)严格质量标准。坚持“质为先”标准,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全过程。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高起点规划,以乔木为主,将植绿与造景相结合,做到落叶与常绿、针叶与阔叶合理搭配,丰富绿化的色彩和层次。在树种选择上,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采用常绿苗木和适地种植的优良品种,突出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施工期间,各级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划片包干,采取印发技术资料、跟班现场示范指导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服务于造林绿化工作。中心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在国土挂牌和规划审批时,要明确绿地总量和乔木指标,规划、住建要对新建小区的绿化验收严格把关,绿化验收除达到规定的绿地率指标外,每25平方米绿地须配植一株乔木。在建小区绿化设计方案由住建局参加评审,要严格按评审方案把关验收。
(五)强化护林管护。坚持“造管并举、同步到位”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幼林抚育,实行“谁栽植、谁管护”。聘请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重点加强森林防火、防病虫、防灾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毁林损绿违法犯罪行为。按属地原则,公路沿线镇要加强公路绿化管理。实行专业队伍施工,严格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工程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设计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和检查验收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和成效。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湘市城乡绿化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绿化三年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晓明任组长,副市长张国辉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旅广新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林业局,由市政府办协调农业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将城乡绿化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编制城乡绿化三年行动规划,并制订年度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将城乡绿化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增强公民造林绿化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城乡绿化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学校也要开展“绿化进课堂”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爱绿护绿的良好习惯。要将每年3月作为全市“植树活动月”,发动全社会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组织开展城乡绿化三年行动攻坚竞赛活动,掀起城乡绿化新热潮。
(三)强化督查考核。成立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牵头,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讲评、一年一总结”制度,负责对城乡绿化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将临湘市城乡绿化三年行动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城乡绿化三年行动工作考核(具体验收及考核奖励办法由领导小组另行制定)。三年期满,召开全市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得“绿色村庄”、“ 森林小镇”称号的单位授牌;对城乡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