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20-12-0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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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函〔2020〕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精神,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预算约束刚性,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稳健运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保障“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年初预算已安排至单位的“三保”支出,不得调整用于其他方面,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人员津贴补贴和奖金。“三保”资金有缺口的,先调剂本单位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予以保障。各单位不得在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支出缺口。

二、严控新增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再接受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报告。市直单位中途临时追加事项所需资金通过整合本单位专项资金解决;自然灾害、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经财政审核报政府领导同意后,在预备费、应急专项等经费中解决;上级政策性增支、环保督察整改项目、脱贫攻坚等重大特殊事项,报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批准同意后,实行“一事一议”。

三、上级未明确到具体实施项目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无明确资金来源或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五、未经审批同意的创建创优达标活动一律停止。

六、不得开展无实质性内容的因公出国(境)、调研考察、外地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

七、暂停2020年市直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市级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和运维。

八、暂停2020年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大宗办公用品购置。

九、暂停2020年包括单位自筹资金在内的办公场所新建、装饰装修、院落绿化等项目。

十、严格执行现行会议及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人数、时间、规模及列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会议和培训报批程序及年度计划管理。停办无实质意义的节会、论坛、赛事、咨询、评奖活动,或改由社会组织或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办理。

十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部门单位要加快支出进度,财政部门要根据《临湘市预算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15〕9号),在2020年年底及时收回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必须实施的项目支出。

十二、单位公用经费,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一律压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要求,以上年度一般性支出预算数为基数。在年度执行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当年一般性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压减10%以上,实行一般性支出预算和决算“双控”。腾出的资金全部用于保障“三保”、支持三大攻坚战、解决市政府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支出。

十三、严格控制财政借款。市财政部门不得采取“以借代支”、无预算直接将国库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偿还平台公司债务和单位项目支出。财政已出借资金一律收回。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除单位基本支出和工作经费专项外,其他项目均需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预算采取零基预算法编制,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储备和申报,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十五、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下年度预算安排根据项目当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予以调整。

各单位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情况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凡在监督、检查、审计等过程中,发现有违反通知要求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约谈、问责等处理,并扣减单位预算。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