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1-03-30 08:24
浏览量:1 | | | |

(临政办函〔202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全力提升沿线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湖路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岳政办函〔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参照城市道路环境秩序相关标准要求,对临湖路临湘段路域内环境卫生、路面、排水、绿化等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解决道路坑洼裂缝、绿化管养不到位、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垃圾随处可见、污水管理失控等突出问题,实现临湖路临湘段沿线管护常态化、周边环境提质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临湘市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彭海云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丁其华、市城管局局长李宗才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107国道养护中心、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羊楼司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城管局局长李宗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综合执法、整改督查、迎检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范围

临湖路临湘城区段(高铁高架桥以北至季兰坡红绿灯以南)

临湖路临湘非城区段(高铁高架桥以南至云溪交界界碑,季兰坡红绿灯以北至羊楼司中洲桥以南)

四、工作任务

(一)临湖路临湘城区段任务分解

1.环境卫生提标。整个路段每天普扫2次,早上7:30前完成第一次,下午16:00前完成第二次,其余时间保洁,保洁时长需达16小时以上,规范居民垃圾投放,垃圾实行上门收集服务,实现垃圾不落地;确保道路沿线干净整洁;雾炮车每天10小时不间断喷雾作业;洒水车每天对路面洒水12次,每周精细清洗2次,护栏每2天清洗1次,排水沟之外环境卫生由属地街道负责进行清扫。(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街道)

2.市政维护提质。路段内桥梁、路面、排水、盖板、井盖、路沿石、人行道板等设施的维护,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规范管理等工作,每天安排专人专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城市桥梁在做好每月常规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桥面、伸缩缝、支架、立柱等关键部位维护、保养频率。排水管网盖板损坏缺失即发现即更换,管网堵塞清理疏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广告招牌严格按临湘市城区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规范标准设置管理,每天在管辖区域内循环巡查,及时清理拆除破旧、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临湘大道与长盛路红绿灯处、南正街与长盛路红绿灯处、城中南路与长盛路红绿灯处、福桥路与长盛路红绿灯处、金桥路与长盛路红绿灯处力争2021年底前进行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市容秩序提优。加强道路沿线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包括木材、砂石、混凝土构件等)乱堆乱放、经营门店出店经营、建筑工地污染、渣土违规倾倒、渣土车辆跑冒滴漏、毁绿损绿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对道路两侧车辆和设备违规停(摆)放问题进行整治,做到整齐划一规范有序停(摆)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4.绿化养护提升。绿化养护、绿地环境、绿地内栅栏等要及时按管养方案定期清洗、修剪、维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5.禁违拆违提速。对沿线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限期自拆,对拒不执行、超过自拆期限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道)依法拆除。(责任单位:市禁违执法大队、属地街道)

6.路灯照明提档。将沿线景观灯、路灯和人行道灯全部列入城市路灯照明系统进行集中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进行管护,对灯杆上存在的“牛皮鲜”及时清理,对掉漆和破损灯杆要及时维护或更换,实现路灯不缺杆、不脏乱、不破损,亮灯率达到99.5%。(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7.标识标牌提清。对沿线标志、标牌进行一轮巡查,对不规范、破损、缺失的要及时更换,对需要新增的要及时新增;对标识标线要进行新一轮施划并做好日常的维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8.交通秩序提效。加大日常乱停乱靠、黑的、摩的、非法营运等违法现象的处罚力度,增派人员和巡逻车辆及时发现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加大治超治限力度,坚决打击车辆超载砂石、泥水等沿路抛洒问题;对城区带泥上路路段进行硬化或封堵,确保无各类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城管局、岳阳惠临公司、属地街道)

(二)临湖路临湘非城区段任务分解

9.禁违拆违推进。非城区段内控建拆违工作采取属地管理模式,各镇(街道)要对道路两侧违法违规搭建的棚亭、广告设施及其他违法建(构)物进行全面拆除。(责任单位:属地镇、街道)

10.标识标牌规范。规范沿线进出口设置,并设置标识标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免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107国道养护中心)

11.立面改造推进。比照城区立面改造标准,按照立面改造方案对沿线两侧房屋、偏杂屋进行穿衣戴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镇、街道)

12.管理维护规范。非城区段道路沿线两侧15米范围内落实长效保洁机制,要求保洁人员每天清扫清运,两侧15米范围以外(以两侧排水沟为界)的清扫保洁纳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由属地镇(街道)负责,进行长效管理;查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对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两侧原有绿植进行修剪整理,对枯死乔灌木进行补植,对绿化断档进行补缺,对生长不良的乔灌木、花草进行科学施肥管养,对绿化带内杂草杂物进行全面清除;对存在带泥上路隐患的出口进行硬化或封堵管理,严禁各类车辆带泥上路;对国道两边视线范围内的坟墓栽植绿植进行遮挡。(责任单位:市107国道养护中心,属地镇、街道)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发动阶段(3月25日前)。召开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整治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5日—6月15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秩序开展集中整治。3月30日前完成路面及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4月15日前完成绿化管养提质,4月30日前完成路面维修提质,5月30日前完成道路两侧建筑(含设施)美化。

(三)验收巩固阶段(6月15日—6月30日)。6月20日前由市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对核查验收中发现的间题责成责任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6月20日左右,迎接岳阳市临湖路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核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安排专门力量有力有效开展整治。各责任单位要以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科学配置人力物力,形成合力,确保整治行动质量,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临湖公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三清单一时限”安排表,将具体整治任务如质如量如期落实到位。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全面做好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工作,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早发现、早解决、早见效。对需要提质改造的问题,市财政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及时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查奖惩。市临湖路临湘段路域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验收标准,并会同市政府督查考评办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整治效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对行动迟缓、整治效果不佳、验收不合格的有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提请市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