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湘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 2021-11-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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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临湘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临湘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的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湖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规划》和《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深化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各项举措,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为努力打造临湘“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推动临湘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强化品质发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着力提升人民文明素质。

坚持统筹建设,强化均衡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均等化标准化。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开放发展。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坚持共建共享,强化融合发展。在把握各自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科技等相融合,公共文化事业与产业相融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全社会全领域拓展,建立协同共进的文化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成效显著,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加高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取得新突破,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机制更加顺畅,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标准化均等化,切实保障群众公共文化权益,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完善,覆盖更有效,供给更充足,服务更规范,保障更有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治体,突出临湘地域特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我市文化软实力。积极推动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市、镇(街道)级国土空间规划。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对已有但未达到国家和省基本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提质改造,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对功能空间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舒适化。加快推动长安文化创意园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亲子体验馆、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加速推进所有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国家等级以上标准,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以上,完善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添置。加强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市、镇(街道)、村(社区)、屋场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整合村宣传文化、党教、科普、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重点打造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屋场,形成较为完善的村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进一步集中精力抓好“旅游厕所革命”重点任务,按照“全域发展、质量提升、深化改革、创新突破”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示范性旅游厕所和“一厕一码”旅游厕所在线评价反馈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整体发展。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建设。深化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继续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群众数量达到100万人次以上,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拓展阵地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五送六进”文化惠民活动,每年计划完成送戏下乡演出120场,送书5000册,送演出12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至少配备1辆流动服务车,面向基层和农村开展流动服务,公共图书馆每年开展流动服务不低于6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20场以上、展览15场以上,并形成常态化,为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生活。打造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立足临湘优势文化资源,加大我市特色公共文化品牌建设,推介公共图书馆优秀阅读品牌、文化馆(站)优秀艺术普及活动品牌,形成覆盖全市、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抓好临湘嗡琴戏、十样锦进校园。保护发展“十三村酱菜”制作技艺,打造百年老字号。继续开展“草根文化旅游艺术节”“非遗进景区”“爱心图书室”“一元剧场”“全民阅读”等系列文化活动。展示十样锦、天狮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让这些本土优秀文化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市场运作,融进群众的生产生活。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广泛开展广场舞展演、大众合唱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引导城乡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提高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加强文艺创作与生产再创佳绩。制定出台全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政策,面向全社会征集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建立基层群众文化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每年创作一批精品佳作,努力打造2至3部具备高水平的艺术精品和一批群众文艺精品,力争在“湖南省艺术节”“岳阳市艺术节”等最具影响力的艺术赛事中取得佳绩。保障特殊群体享受优质文化服务。公共文化场馆要设置方便残疾人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的设施设备、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公共图书馆要设立视障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公共文化场馆要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面向全社会公开招集项目,支持个人、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针对每个特殊群体每年至少要开展4场文化活动,打造1—2个专项服务品牌。

(三)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统筹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设施管理全域化、文化服务终端智能化,利用数字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完善临湘公共文旅云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功能,推动临湘公共文旅云与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对接;整合利用全市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打造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库群,丰富数字资源样态,提高数字资源质量,逐步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分级分布式数字资源库群;完善以市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以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服务网络,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培训上岗、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质量评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科学有序、均等提供、高效运行;充分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强化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广公共文化活动网络直播,推动在互联网视频平台开设全民艺术普及专题。鼓励与企业合作,探索有声图书馆、文化馆互动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方式。

(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分级分类制定文化惠民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组织举办各类示范性培训班,加强线上培训,充实数字文化服务队伍,优化从业人员专业结构。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职职工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壮大文旅志愿者队伍。制定文化旅游志愿者招募办法和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各相关单位或行业协会组建文化旅游志愿服务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志愿者人数不低于全市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二,打造本地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志愿服务品牌,以镇(街道)、社会公益组织为单位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和特色文旅志愿服务活动,完善文化旅游志愿服务记录,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文化旅游志愿者团队和个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培育业余文艺团队。全市各级群众文艺演出团队达到500支以上,文化馆、图书馆至少要培育20支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艺术水准的群众文艺团队,每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打造4支以上特色文艺团队,每个村(社区)要有1至2支业余文艺团队。建立业余文艺团队考核评定制度,定期在全市组织群众文艺团队技能大比武活动。

(五)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公众需求反馈机制,健全公益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执法检查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基本制度,在保障国家、省、市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建设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我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评估标准体系和公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努力实现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六)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公共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优化配置相关资源,提升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市、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强化文明实践功能,推进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功能融合,提高综合效益。通过增加旅游宣传项目、合作开展研学活动等方式,实现公共文化机构与旅游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优势互补。继续推动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最美潇湘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树立一批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教育融合发展路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的常态化机制。

(七)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对社会力量兴建公共文化设施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用地用房等支持。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或者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赞助公共文化活动。存在人员缺乏等困难的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场馆,可根据实际,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的形式,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文化项目,兼顾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作为分馆。鼓励和支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采取赠送票券、免费专场或者低票价等方式提供惠民演出,鼓励和支持文艺表演团体开展艺术普及、戏曲传承活动。支持机关、学校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确保正常工作、教学、生产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所属文化、体育、科普设施。

(八)助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发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文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文化支撑。以创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门前十小”示范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打造一批“最美潇湘文化阵地”。依托中国、湖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推进“艺术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积极开展“一乡一村一品”文化品牌建设,打造和发展乡村节庆活动,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名片。整合优质资源与力量,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公共数字文化进村入户”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结合全国、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和旅游品牌,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模式。加强对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帮扶,培育一批外来务工人员文艺团队,扶持举办“草根文化旅游艺术节”等品牌活动。鼓励乡村文艺团队参与乡村文化设施的管理运营和服务,激活基层文化阵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发展对我市实现文化强市远景目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力度,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大经费投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资助、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监督管理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动态评价体系。建立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反馈机制。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制度,全面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和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测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做好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吸引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本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成果展示、典型引导和各类活动,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具有临湘地域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