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建设的通告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低压电力
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建设的通告
(临政通告〔2012〕7号 LXDR—2012—00013)
为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湖南省电力公司已将我市中心城区纳入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建设范畴。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建设(以下简称“集中抄表系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抄表系统由湖南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和维护,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二、市中心城区集中抄表系统建设在2012年12月31前完成,将现有低压电力用户的电能表更换为电子式载波电能表,实现自动化抄表。
三、市中心城区低压电力用户应积极配合电能表更换工作。换表前,供电部门应提前与电力用户联系,确定好换表时间。换表过程中对原电能表表码数据,供用电双方要签字认可或由公证部门公证。更换新表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如电力用户需要增加用电容量或新增电表,应及时向供电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更换或强行使用原电能表。
四、由临湘电力局直接抄表到户的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进行集中抄表系统建设。
五、对集中抄表系统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阻工、闹事、蓄意破坏供电设施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在集中抄表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服务质量等问题,电力用户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市工商局)、12365(市质监局)、95598(岳阳电业局)。
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