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LXDR—2012—01014 临政办发〔201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促进《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现就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2013年居民参保任务
岳阳市下达我市2013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是70000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力争使全市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乡镇参保率达到90%以上,学校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二、明确缴费标准、缴费期、待遇享受时间及代办费
1、缴费标准:
(1)新增参保人员:婴幼儿、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未成年人,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年满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居民,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非农户口的低保、重度残疾对象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
(2)连续参保人员:连续参保人员指2012年已参保、缴费人员。婴幼儿、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未成年人,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年满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居民,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80元;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非农户口的低保、重度残疾对象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
(3)“三无人员”:非农户口的“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
2、缴费期:参保缴费期为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代办工作经费:2013年居民医保代办工作经费为未成年人5元/人,成年人3元/人。
三、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
附件:
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参保任 务数(人) |
参 保 范 围 |
| 长安街道办事处 | 尹建新 | 37000 | 城区内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私立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家属,城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本办事处内其他居民 |
| 桃矿街道办事处 | 王雪明 | 2800 | 本办事处学校、幼儿园、居民 |
| 五里牌乡 | 刘庆明 | 2600 | 乡联校、幼儿园、乡辖区居民 |
| 城南乡 | 冯 奇 | 1600 | 乡联校、幼儿园、工业园、乡辖区居民 |
| 白云镇 | 戴季田 | 1200 | 乡联校、幼儿园、乡辖区居民 |
| 忠防镇 | 夏逢响 | 18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长塘镇 | 陈西湖 | 16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白羊田镇 | 沈国齐 | 16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詹桥镇 (含贺畈、壁山) |
周 伏 | 26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桃林镇 | 郑新宇 | 5600 | 临湘二中、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横铺乡 | 吴 斌 | 1500 | 乡联校、幼儿园、乡辖区居民 |
| 羊楼司镇 (含龙源、文白) |
李伟峰 | 30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聂市镇 | 陆 晖 | 1800 | 临湘三中、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源潭镇 | 袁 胤 | 16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乘风乡 | 李 瑜 | 1200 | 乡联校、幼儿园、乡辖区居民 |
| 江南镇 | 何华光 | 20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黄盖镇 | 李开龙 | 16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儒溪镇 | 王文雄 | 12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坦渡乡 | 何卫华 | 1600 | 乡联校、幼儿园、乡辖区居民 |
| 定湖镇 | 方腊初 | 1600 | 镇联校、幼儿园、镇辖区居民 |
| 合 计 | 75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