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发〔201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岳阳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市全面启动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现将《2011年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七月九日
2011年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及2011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评价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估对象
市政府绩效评估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组成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共93个。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个)
羊楼司镇、坦渡乡、定湖镇、聂市镇、源潭镇、乘风乡、黄盖镇、江南镇、儒溪镇、白云镇、城南乡、五里牌乡、詹桥镇、桃林镇、忠防镇、横铺乡、长塘镇、白羊田镇、长安街道办事处、桃矿街道办事处。
(二)市政府组成单位和工作部门(50个)
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工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临湘工业园、儒溪化工园、市农办、市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市招商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旅游局、市政务公开中心、市信访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局、市市场管理中心、市畜牧水产局、市统计局、市农机局、市经管局、市供销联社、市粮食局、市城建投、市房产局、市人防办、市移民局、市商业总公司、市物资总公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垂直管理单位(23个)
市技监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盐务局、市石油公司、市电力局、市公路局、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烟草局、市人民银行、市工商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农业发展银行、市信用联社、市人保公司、市寿保公司、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其他承担重要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列入其主管单位一并评估。
三、评估内容
市政府绩效评估主要包括:职能发挥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等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市政府重要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实事承办情况,上级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议案、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四、计分标准
市政府绩效评估实行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计分办法,共1000分。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分为经济发展目标(310分)、社会管理目标(350分)、行政效能(240分)、满意度评价(100分)。市政府组成单位、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具体分为工作实绩(330分)、社会管理目标(290分)、行政效能(280分)、满意度评价(100分)。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经济发展目标(310分)
(1)招商引资(40分)。主要评估基础工作、项目质量、资金到位等3项指标。市招商局提供基础数据。
(2)财税工作(50分)。主要评估财税任务、债务化解、社保基金、价调基金、防洪保安基金收缴等5项指标。由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提供基础数据。
(3)项目建设(40分)。主要评估立项争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实施情况等4项指标。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统计局提供基础数据。
(4)新型工业化(40分)。主要评估新型工业化、“联手帮扶企业”等2项指标。由市工业局提供基础数据。
(5)农业工作(50分)。主要评估农业生产、水利建设、林业生产、畜牧水产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等5项指标。由市农村办组织农口各局、市统计局提供基础数据。
(6)实事办理(40分)。主要评估省、岳阳市和市政府实事办理,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办实事效果等2项指标。由市实事办提供基础数据。
(7)新农村建设(30分)。主要评估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示范片建设等2项指标。由市农办提供基础数据。
(8)集镇建设与管理(20分)。主要评估乡镇(街道办事处)集镇建设,城乡规划等2项指标,由市政府城管办会同市建设局提供基础数据。
2、社会管理目标(350分)
(1)生态环保(20分)。主要评估“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减排等2项指标。由市环保局提供基础数据。
(2)民生保障(50分)。主要评估劳动保障、民政救助、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5项指标。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房产局提供基础数据。
(3)农业保障(40分)。主要评估动物重大疫病防治、耕地保护、惠农政策落实和农村公路管理等4项指标。由市畜牧水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管局、市交通局提供基础数据。
(4)安全生产(30分)。主要评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等2项指标。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提供基础数据。
(5)教育工作(30分)。主要评估国家义务教育制度落实、教育强市目标推进、学校安全措施落实等3项指标。由市教育局提供基础数据。
(6)卫生工作(20分)。主要评估新农合参合率、乡镇(街道办事处)医疗卫生、重大疫病防控、爱卫工作等5项指标。由市卫生局提供基础数据。
(7)森林防火(30分)。主要评估领导到岗到位、防火措施落实、火灾火警起数、过火面积等4项指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基础数据。
(8)人口计划生育(60分)。主要评估计生手术落实、计生指标完成等2项指标。由市人口计生局提供基础数据。
(9)食品安全(10分)。主要评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由市食安委办公室提供基础数据。
(10)防汛救灾(60分)。主要评估防汛抗旱工作(20分),灾后重建工作(40分),分别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基础数据。
3、行政效能(240分)
(1)依法行政(40分)。主要评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2项指标。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提案办提供基础数据。
(2)政令执行(50分)。主要评估市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决定执行情况、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会风情况、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主动对本单位有错无为行为进行问责等4项指标。由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市政府办秘书科提供基础数据。
(3)维护稳定(100分)。主要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0分)、信访工作(40分)、应急管理(20分)等3项指标。由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应急办提供基础数据。
(4)优化环境(30分)。主要评估干部作风建设、重点工程服务、行政执法投诉等3项指标。由市监察局提供基础数据。
(5)政务公开(20分)。由市政务公开中心提供基础数据。
4、满意度评价(100分)
满意度评价以测评为主,由领导评价和民意调查相结合,各占50分,重点评估各乡镇年度工作所收到的社会效果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由市政府绩效评估办、市统计局组织测评。
(二)市政府系列单位
1、工作实绩(330分)
(1)职能工作(100分)。主要评估各单位职能履行情况。由市政府督查考评办提供基础数据(另行文)。
(2)招商引资(40分)。主要评估基础工作、项目质量、资金到位等3项指标。由市招商局组织提供基础数据。
(3)项目建设(40分)。主要评估立项争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实施情况等4项指标。由市发改局牵头提供基础数据。
(4)经济任务(70分)。主要评估财税任务、基金规费征缴2项指标。由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提供基础数据。
(5)实事办理(80分)。主要评估省、岳阳市和市政府实事办理,由市实事办提供基础数据。
2、社会管理目标(290分)
(1)人口计划生育(50分)。主要评估基础工作、人口计划管理指标、履行部门职责、计划生育联乡镇情况等4项指标。由市人口计生局提供基础数据。
(2)城市管理(30分)。主要评估城市“五创提质”工作、爱卫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2项指标。由市“五创提质”办会同市建设局、市爱卫办提供基础数据。
(3)新农村建设(50分)。主要评估资金援助、人员派驻和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等3项指标。由市农办提供基础数据。
(4)企业帮扶(30分)。主要评估联手帮扶企业(20分)、企业改制(10分)等2项指标,由市帮扶办、市改制办提供基础数据。
(5)安全生产(30分)。主要评估部门履职、执法监管和隐患整治。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提供基础数据。
(6)食品安全(30分)。主要评估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由市食安委办公室提供基础数据。
(7)防汛救灾(70分)。主要评估防汛抗旱工作(20分),灾后重建工作(50分),分别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提供基础数据。
3、行政效能(280分)
(1)依法行政(40分)。主要评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2项指标。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提案办提供基础数据。
(2)政令执行(50分)。主要评估市政府重大活动重要决定执行情况、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会风情况、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主动对本单位有错无为行为进行问责等4项指标。由市政府考评督办室、秘书科提供基础数据。
(3)维护稳定(110分)。主要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0分)、信访工作(50分)、应急管理(20分)等3项指标。由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应急办提供基础数据。
(4)优化环境(50分)。主要评估干部工作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损害经济环境案件、行政效能投诉等4项指标。由市监察局提供基础数据。
(5)政务公开(30分)。由市政务公开中心提供基础数据。
3、满意度评价(100分)
满意度评价以测评为主,由领导评价和民意调查相结合,各占50分,重点评估政府系统部门年度工作所收到的社会效果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由市政府绩效评估办、市统计局组织测评。
五、加减分项目
(1)所有评估考核参照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一并进行,加分比例不得超过基本分的20%。
(2)争先创优:为市本级争取荣誉的,国家级加计30分、部省级加计20分、市级加计10分。因表彰文件未及时下发等原因当年度未加分的可跨年度使用。
(3)政府通报和督查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批评一次扣2分;专题通报表扬加5分,批评一次扣5分;省、岳阳市单项通报表扬一次分别加10—1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一次扣15分。
(4)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督办事项,未按时办理回复的一次扣10分,市政府督办函未按时办理回复的一次扣5分;市政府季度讲评点名批评一次扣10分,表扬一次加2分,以文字为准。
(5)在岳阳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工作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或争取在本市成功召开,举办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分别计5分、10分、20分。
六、考核评估办法
(一)制定方案。年初,由市政府行政绩效评估办根据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研究下达年度工作实绩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系列各单位。市政府绩效评估办要积极履行督查、指导和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细化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规范考核程序。
(二)日常评估。各牵头评估单位要建立健全平时监测台账,强化平时评估,逐月报告评估进度。每月15日前,报送自评报告到市评估办,市政府绩效评估办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评估数据水份大、过程不公正、结果出现严重偏差的,除责令纠错外,并在该单位职能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年度考核。以平时评估为主。12月10日前,被评估对象根据全面总结年度工作情况,按照评估内容逐项形成客观、真实的自查报告送交市政府绩效评估办;各牵头评估单位及时提供基础评估数据,报送市政府绩效评估办。市政府绩效评估办综合汇总后,向市政府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提供初步考核结果,由市政府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开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等次:根据评估得分情况,市政府绩效评考核估共分为先进、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总分在60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在达标单位中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先进单位,其中乡镇人民政府7个、政府组成单位和工作部门15个、垂直管理单位7个。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达标单位:
1、总分未达600分的;
2、发生湖区堤垸在保证水位内溃堤,山塘水库在设计暴雨洪水内溃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
4、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属二类或被“一票否决”的;
5、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动物防疫、信访、公共卫生等重点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6、未完成办实事工作任务的。
(二)奖励:对先进单位授予“临湘市人民政府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金,单位一把手予以记功或嘉奖。
(三)惩戒:对考核评估各类别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要书面向市绩效办说明原因,并视情况由市政府领导对单位主职进行诫勉谈话;对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单位,年度单位考核优岗比例不得超过10%,并对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进行有错无为问责。
(四)公示和通报:市政府绩效评估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向全市公示和通报;垂直管理单位的评估结果书面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八、组织领导
成立临湘市政府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由龚卫国同志任组长,孙志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羊卫东、李冬赐、马榕、王友华、刘岳旭等同志任副组长,李孟阳、沈洪波、周琦、甘慧、陆如勇、汪浪、刘小文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确定,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评估结果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政府绩效评估办”),由李孟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市政府督查考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