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直部门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临政通报〔20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10〕3号)和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临政办函〔2011〕16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法制办于2011年12月上旬牵头组织对市直相关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特点
本次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考核了包括市人民政府所属的38个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工商、国税等7个垂直管理部门。考评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相关台账,查阅行政执法有关卷宗等方式。经过评查,市政府认为各部门(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总体呈良好态势,进步明显,成绩应当得到肯定。从评议考核的情况来看,2011年,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有五个特点: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大部分市直单位领导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事项,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发布重要文件之前都召开了党组会、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并且有法制部门严格把关签署意见。有的单位还聘请了自己的法律顾问,确保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正当性。如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等。二是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今年市直部门大多数都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督查考核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有效的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市房产局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市林业局制定了《局领导班子人员依法行政分工负责的八条纪律》、《执法执收人员“八不准”和“五条严禁纪律”》、《行政执法人员违反“五条严禁纪律”的处罚规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公路局、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还制定了本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科学的规划和部署。三是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各单位行政执法程序和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规范了行政自由裁量的标准、创新了监督方式。市人口计生局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收费,接受群众监督。市林业局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箱,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行为。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还加强了对所属二级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四是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证据的收集与保存更加客观、合法、逻辑性更强,案件说理更加充分,案卷整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案卷装订整齐,书写规范,流程严格合法,如市农业局的执法案卷在农业系统全省评比中得到好评。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等单位除简易程序案件外,行政执法案件全部召开案审会议,坚持集体讨论,提高了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五是行政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2011年,大多数行政执法单位以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为契机,大力宣传、组织培训、全面梳理政府服务事项,大大提升了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其中,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等单位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行政人员服务意识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市行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从考核情况看,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被考核单位不够重视,存在突击应付依法行政考核的现象,依法行政推进的实效性不强,工作开展滞后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法制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单位没有设立法制机构,有的单位法制机构挂靠在办公室,虽然有人负责法制工作,但并不是专人专用,同时还要承担其他工作,还有些单位虽然有法制机构,但是缺少专业人才,不能很好的履行法制机构的职能。如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有些单位由于法制部门的专业能力不强不能很好的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三是案件自由裁量权的运用需要进一步规范。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的标准、程序和监督机制。各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时要召开案审会议,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某单位的一件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处罚金额是6000元,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做的处罚决定却是1500元,这其中既没有行政相对人的减免申请,也没有减免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
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各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三、评议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比,2011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结果如下:
优秀单位: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房产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商务局。
合格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残联、市人口计生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人防办、市公路局、市工信局、市地税局、市交警大队、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畜牧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局、市农机局、市城建投、市旅游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经管局、市粮食局、市卫生局、市档案局。
先进个人:王立新、刘石林、廖良佳、周月明、余伟明、陈忠、朱文瑜、陈团结、吴国良、梅伟华、黄湘临、戴晓波。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优点,克服困难,完善不足,不断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