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宗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宗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临政干〔20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宗才同志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伟同志任市政府常务秘书(副科级);
余望君同志任市政府经研中心主任(机构正科,试用期一年);
陈凌、余忠辉同志任市政府经研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歆同志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机构正科);
陈学军同志任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章君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机构正科);
李天平、李嵩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国孝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丁其华同志兼任市爱卫办主任(副科);
余致新同志任市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试用期一年);
李迎薇(女)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龚波涛(女)同志任市中医院副院长;
吴安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学(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市职业中专校长职务;
郑雄伟、汪国辉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刘鑫同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