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1000/2015-596398
  • 统一登记号:-
  • 发布机构:临湘市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
  • 信息时效期: -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
关于公布临湘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暂行)的通知
来源:市法制办   日期: 2015-09-03 00:00
浏览量:1 | | | |

(LXDR—2015—000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经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41个工作部门主要职责589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28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督监管制度305项、公共服务事项266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市政府责任清单,是贯彻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严格执行政府责任清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增减。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加强政府责任清单管理。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政策调整和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由履行职责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临湘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临湘市政府网站公布)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