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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反腐败协调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反腐败协调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会议召开

编稿时间: 2018-12-29 09:36 来源: 临湘 

12月27日下午,全市反腐败协调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市领导叶罡、邓可杰、吴春生、张猛等出席,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分别作汇报发言,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贤德代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就今年反腐败协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今年来,我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62起,结案257起,处分253人,同比分别增长24.2%、22.3%、33.8%,处分副科级以上干部45人,同比增长80%。运用提醒谈话、诚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295人次;“第二种形态”党纪政务轻处分215人次;“第三种形态”30人次,“第四种形态”9人次,涉及开除党籍25人、开除公职12人,行政撤职4人。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叶罡在讲话中指出,在前段反腐败协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中,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都积极落实反腐败协调机制,为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很多努力,移送了一批有质效、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探索了一批有作用、有意义的协调机制,共同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违纪违法案件。

就如何做好下阶段工作,叶罡强调,反腐败斗争是大家共同的任务,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一是站位要高,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反腐败协调机制是贯彻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二是监督要准,要围绕自身的职能职责和当前省市关注的重点,紧盯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开展精准监督;三是协调要勤,要主动排查涉及到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案件线索并及时移送;四是协作要实,各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在反腐败案件查办中接受调度、发挥作用;五是管理要严,对执纪执法人员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提高自身免疫力,时时处处体现忠诚干净担当,为全市反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