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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编稿时间: 2020-07-08 10:12 来源: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要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愿选择合并事项。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二、服务对象

车辆驾驶员

三、适用范围

湘阴县全域快赔事项。

四、办理事项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受理窗口

临湘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七、申请条件

1、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2、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适用快处快赔。

3、双方财产损失在二万(含二万)以下适用于快赔。

4、如果在二万以上,双方对事故没有任何争议的,也可以适用于快赔。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材料

1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证

自备

1

原件

2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驶证

自备

1

原件

3

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

自备

1

原件

4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自备

1

电子档,拍摄事故现场四个角度

5

交通事故车辆保险单

自备

1

原件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一件事流程图

(适用于轻微交通事故)

十、办理说明

1、(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下车查验碰撞情形,用相机或手机拍摄现场(拍摄事故现场四个角度),双方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

2、(不熟悉快处快赔或不确定是否适用快处快赔的情况下)报警及联系各自投保公司。

3、事故双方当事人有如下之一情况不适用(无号牌、无驾驶证、无保险、酒驾、醉驾、毒驾等)。

十一、审批时限

即办。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1、临湘市新世纪大道城东学校东侧交警大队122快处快赔服务中心。

2、湘阴县鹤龙湖镇南阳交警大队122快处快赔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25—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咨询电话:0730-2263110

监督电话: 0730-3969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