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XX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来源:信访局   日期: 2024-01-02 10:56
浏览量:1 | | | |

  姚XX同志:

  您于 2023 年12月6日反映“X镇X社区垃圾较多希望政府加强清扫”的问题,我们于2023年12月X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农业综合服务站周XX、刘XX现场调查核实,X社区主干路段确实存在垃圾未及时清扫及清理情况。得知情况后,X社区在第一时间,将公路全线进行了清理打扫,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清扫路面,定期检查路面及公共卫生,方便群众出行。“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美丽乡村需要大家共同来建设和维护,镇、村两级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倡导环境卫生整治,同时希望您继续监督,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临湘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姚某某初次信访事项审核结案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