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通知

来源: 临湘市政府 发布时间: 2022-10-28 14:30 浏览次数: 1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临湘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进一步规范临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三审”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临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信息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制度,严格审核主体和审核流程,做到责任到人、记录留痕。发布信息要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三审”签字登记备案,“三审”责任人员都必须明确无误地签署个人意见,把信息发布源头认定、锁定机制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挑选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读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信息发布人员及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应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平台账号安全管理,定期对电脑进行清理,建立信息发布人员及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账号信息变更台账等机制。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信息安全等各方面把关。

(一)一审。信息稿件编辑人员编好信息后,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初审,重点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防止出现错别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二审。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重点负责把好发布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

(三)三审。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重点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政策法规、信息安全作出最终判断,主要负责人不能作出最终判断的,应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之后再作判断。

未经“三审”签字备案的信息内容,一律不得上传发布。终审通过后,由各单位专门的信息发布人员将信息按规定、格式上传至临湘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后台,并将《临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表》作为信息的附件同时上传,由市政府网站运维人员审核后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严禁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制作、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污秽信息,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消息,不得谩骂攻击他人,或泄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确保网络安全。

(二)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要按规定填写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发布。

(三)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落实“三审”制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落实工作不到位、信息审核不严、内容错误或不实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三审”负责人责任。性质严重、造成恶劣政治、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按相关党纪、国法处理。

附件:临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