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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临湘市城区供水价格的初审意见

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8-09-11 16:57 浏览次数: 1

关于调整临湘市城区供水价格的初审意见

各位听证参加人:

临湘市自来水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城区供水价格改革及调整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和《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的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经成本监审,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今天召开我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供水价格改革及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说明如下:

一、现行水价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城区供水价格分为三类,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现行水价为2016年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82元/m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73元/m³,特种用水为7.28元/m³。上述水价内不包括随水计征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置费。

二、水价改革及调整的政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要求“建立有利于节药用水机制。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湖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价服[2014]49号)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必要性,把它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设‘两型’社会、提升用水效率和增强全民节水意识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好”。

3、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044号)规定:“加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完善供水价格分类,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城市供水价格由原五类改为三类,实行工商用水同价的改革。”

4、湖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明确规定:“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城市供水企业合理盈利水平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分别确定。主要由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高于6%;主要由企业投资的,包括利用贷款、引进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高于12%,还贷期结束,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高于10%”。

三、水价调整的主要原因

一是合理补偿成本的需要。根据对自来水公司2015年-2017年供水成本监审,目前我市自来水供水定价成本达到2.26元/m³,而同期的平均水价为1.88元/m³,价格与成本倒挂,收入难以弥补成本,企业运转困难,严重影响了我市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改善水质的需要。为了让我市城区居民喝上更加优质、安全的“放心水”,市自来水公司在水源、原水处理工艺、更新改造管网、水质检测等方面加大了投入。近几年公司投入300多万元对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将大口径主管网全部改为环保型球墨铸铁管或PE管;每年投资15万元左右,每日监测水源水9项,水厂水10项;每月对出厂水和7个管网末梢水监测点进行了31项全面分析。这些资金的投入必然会增加供水成本,因此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将为水质提升和供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原水价格将调整。此次龙源水库原水价格将进行结构性调整,即由0.29元/吨调整到0.32元/吨,每年增加购进原水费59.8万元(2015年-2017年平均购原水量19919037吨)。

四、水价调整的初审方案

根据临湘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报告,临湘市自来水公司2015-2017年的年均供水总成本为18376632.81 元,核定的年均售水量为8126764.29 立方米,分摊后单位定价成本为2.26元/m³(含税)。2017年底企业净资产为16268084.2元,按1%的净资产利润率计算出平均水价为2.05元/ m³[基本水价(平均水价)=(供水成本+利润)/售水量];我局拟将临湘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目前的1.82元/ m³调整到2.05元/ m³,水价中不含随水计征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置费。

为尽量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自来水公司对城市低保户家庭和特困户家庭每户每月免收6m³水费。

五、水价改革及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

1、水价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参考《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1-2002)的规定,湖南地区按每户3口之家计算,每人每月平均用水量为4m³,每户每月平均用水量为12m³,此次基本水价上调0.23元/m³,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水费开支为2.76元,每户每年平均增加水费开支33.12元。根据临湘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477元,上调的水费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12%,影响不大。特困户、低保户等低收入家庭,由每月减免4m³水费增加到每月减免6m³水费,这部分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也不会因水价调整而下降。

2、对非居民用水户的影响:调整后非居民水价为每m³3.07元,比调整前均有所增加。其中行政事业用水调整幅度相对较大,但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量少,其他非居民用水所占比重不大,影响也相对较小。

3、对特种行业的影响:调整后的特种用水价格为8.2元/m³,对单个用户影响较大,但特种用水量仅占全市用水量的1%左右,其影响面不广。

各位听证参加人:城市供水与居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紧密,关系到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供水价格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希望临湘市自来水公司以此次水价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和损耗,提供更好的水质、更优的服务来回报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借此次水价调整听证会,充分听取各位听证参加人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水价调整方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供水价格最终调整方案将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

谢谢大家!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