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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S211临湘鸭栏至长安公路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8-09-05 16:19 浏览次数: 1

临发改投〔2018〕182号

关于下达S211临湘鸭栏至长安公路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343号)精神,现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18年第一批S211临湘鸭栏至长安公路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给你们,计划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共7300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5号)

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加强项目监管。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发改稽查规[2017]2276号),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同时应当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

相关部门报告。

我局将积极配合国、省、市发展改革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

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三、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实行项目按月调度,请于每月5日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国家建设重大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我局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相应建设任务和投资数额,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附件:湖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018年8月2日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