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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长安街道办事处麻塘社区2019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 通 知

来源: 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9-08-29 16:01 浏览次数: 1

 

 

 

 

 

 

 

 

临发改字〔2019〕140号

 

 

关于下达长安街道办事处麻塘社区2019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

通  知

 

长安街道办事处麻塘社区:

根据岳阳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9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岳发改洞[2019]1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长安街道办事处麻塘社区2019年洞庭湖生态经济环境整治“五结合”工程项目投资补助。投资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用于项目基本建设上,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并接受审计监督。

二、项目要切实落实配套条件,严格按照我局审批的实施方案实施,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项目开工前的现状和完工后的实景进行拍照留存(2000万像素),并制作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图,以便后期的工程验收。

三、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改“五结合”工程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湘发改洞庭[2018]1062号)文件执行。你社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可按照“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或者遵循符合实际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效果负责。

四、我局和所在乡镇是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单位,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项目进度管理和项目初步验收负责。

五、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所在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要将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于每月8日前报我局洞庭湖办。

附件:临湘市2019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2019年5月16日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