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07-18 11:53 浏览次数: 1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议和国家十部委关于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结合临湘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质量的期望,加快市域内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全处理,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地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科学技术对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支撑力度,合理选择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坚持垃圾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城乡,分步实施。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生态环境条件,优先市、重点镇等地项目建设。重点突破餐厨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焚烧等新兴领域。

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工程监管,规范设施运营,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服务质量。

三、工作目标

投资4526万元,完成垃圾处理站、中转站、及配套收转运设施工程。到2020年,全市农村90%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按国家要求实现“五有”,也就是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四、主要任务

1、制定专项规划。要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经济适用、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照《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大纲》要求,科学编制县域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在2016年11月底前将经专家评审和同级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备案。

2、明确工作任务。到2020年,市域内全部集镇和90%的村的垃圾得到治理。按国家要求实现“五有”,也就是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3、确定治理模式。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能够覆盖的地方,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模式统筹处理;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的模式就地处理。要在农户分类减量的基础上,选择投资省、维护和运行成本低、简单易行的处理工艺。同时,禁止露天焚烧,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4、加强设施建设。参照《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执行。配置足够的村庄垃圾收集点、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原则上每个集镇建设一座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道班房、环卫车辆停车场、公厕;每个集镇各配备一辆转运车、沼气吸污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0辆人力保洁车;每户配一套户用垃圾桶、每10户配一套阻燃式垃圾桶、每组配一套组用垃圾箱。原则上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

5、清理陈年垃圾。对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的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堆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陈年生活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安排时间、不留死角,到2016年底前完成80%的陈年生活垃圾清理任务,2017年上半年扫尾巩固。同时,还要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生活垃圾堆放点。

五、重点工程

建设规模:覆盖10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服务人口43.50万人、服务户数10.88万户、建设规模217.5t/d。

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处理站5座(忠防、桃矿办事处、桃林、黄盖、江南)、中转站8座、转运车8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3台、人力保洁车180台、组用垃圾箱1088个。详见临湘市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明细表。

临湘市农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

(万元)

备注

垃圾处理站

5

418.00

2090.00

詹桥、白羊田、长塘、黄盖湖、江南5个镇

中转站

8

120.00

960.00

 

转运车

8

34.00

272.00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3

7.50

135.00

 

人力保洁车

180

0.20

36.00

 

组用垃圾箱

1088

.095

1033.00

每100户1个

合  计

 

 

 

4526

 

建设工期:自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452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和临湘市地方财政投入及承建单位多渠道解决。

六、实施步骤

2016年4月—2016年12月: 11月底完成临湘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12月底完成投资526万元,启动江南镇、黄盖镇垃圾处理站建设及车辆购置,启动全市垃圾治理农发行贷款项目,完成年度垃圾清理目标。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年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垃圾清理目标。

2018年1月—2018年12月: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年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垃圾清理目标。

2019年1月—2019年12月: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年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垃圾清理目标。

2020年1月—2020年12月: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年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垃圾清理目标。 90%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正常”。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特别是长江大堤岸线的责任划分)、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市、乡镇(街道办)、村(居)联动的工作格局。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湖沿岸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湖沿岸保洁责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议事制度,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加大建设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垃圾治理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垃圾治理工作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专项贷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与村民自筹、投工投劳等结合,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美化家园和热爱家园的热情,促进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3、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街道办)、逐村(居)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台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明察暗访、群众监督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4、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垃圾统筹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