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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临湘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7-09 09:54 浏览次数: 1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为:(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七)负责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负责组织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八)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民地质工作。(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十五)负责地理信息与测绘管理工作。(十六)根据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八)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综合调研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认登记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股、村镇规划管理股、建筑工程管理股、批后监管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灾害防治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测绘管理股、地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股、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项目管理股、财务审计股、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14个局属二级机构决算、14个派出机构决算,14个局属二级机构分别为:临湘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临湘市禁违执法大队、临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湘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临湘市规划勘测设计院、临湘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临湘市地理和规划信息中心、临湘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临湘市征地拆迁中心、临湘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心、临湘市地产地籍中心、临湘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临湘市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长安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五里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云湖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长塘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聂市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羊楼司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桃林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忠防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白羊田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詹桥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江南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坦渡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黄盖自然资源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桃矿自然资源所。

第二部分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979.4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414万元,增长137.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临湘市国土资源局与原临湘市规划局合并,成立临湘市自然资源局,财务已并账,加之2019年耕地开发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97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8.41万元,占3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1.08万元,占35.49%。其他收入5000万元,占27.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23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3.32万元,占28.22%。项目支出12372.66万元,占71.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79.4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95.51万元,增长73.43%。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临湘市国土资源局与原临湘市规划局合并,成立临湘市自然资源局,财务已并账,加之2019年耕地开发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9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28%。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1万元,减少7.83%,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拨入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98.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85万元,占4.33%;节能环保(类)支出70万元,占1.06%;城乡社区(类)支出4493.16万元,占68.09%;农林水(类)支出1433万元,占21.7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96.19万元,占1.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81万元,占42.15%;住房保障(类)支出114.34万元,占1.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万元,占1.21%;其他(类)支出2881.49万元,占43.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98.41万元,支出决算为6,59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525.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农林水利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利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1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19万元,支出决算为9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35.47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9.52万元,支出决算为32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1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87.59%,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47.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财务并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万元,占41.67%。公务接待费决算7万元,占58.3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5%,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1个、接待人次16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6381.0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5.49%。比上年增加1865.1%,本年支出563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71%。比上年增加1636.13%,基本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5625.47万元,比上年增加1632.41%,年末结转和结余743.51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及2019年市县自然资源业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土地变更调查补助资金,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9年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合的分96分,评价等级为一等。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确保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2、耕地开发项目2019年全年共开发耕地9950亩,社会效益显著。3、2019年自然资源业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省财政安排65万元,市财政配套433.8万元共计489.8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该项目主要是清理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权属,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为乡村振新战略及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该项目已完成只待自然资源部验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减少2.67%,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行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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