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财政局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8-21 15:25 浏览次数: 1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把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市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全市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处置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涉农惠农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负责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节约使用财政性资金。统一领导和监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15、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信息公开。

  1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7、调查研究我市乡镇财政运行情况,制订我市乡镇财政管理有关制度和细则,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和决算、村级财务管理。

  1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矿产资源费收征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矿产资源费收集中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内设办公室、财政监督股、政府采购监督股、重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中心、财政事务中心、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工资统发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国库股、经建股、教科文股、金融股、债务股、绩效评价股、纪检室、会管股、农业股、税政法规股、社保股、投资评审、外经股、信息股、行政政法股、预算股、政工股、综合改革办、综合计划股、党建办、企业与资产股、政府采购管理股、工业园区财务管理中心、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信用资金管理站、工会、财税综合信息中心等35个股室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