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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1-03-17 08:43 浏览次数: 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

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2020年度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243件次。其中受理行政许可28件、准予许可28件,行政处罚立案21件,办结18件,实施行政检查194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11家次,一般污染源168家次,特殊污染源15家次。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0宗,被起诉0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1件,均为行政处罚案件。配备具有摄录功能的询问室1间,执法车3辆,移动执法仪4台,录音笔1支。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及主要成效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环办执法〔2019〕42号),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环保执法效能,我分局聘请法律顾问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出意见建议,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小组,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经办案人员、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层层把关,送法制股初步合法性审查后,经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处罚意见。同时,在临湘政府网的子网站生态环境分局内设立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专栏,对所有的行政执法予以公开。行政许可在临湘政务中心实行统一办理,实行了“三个集中”、“三个到位”。

2、建章立制情况。我分局严格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予以裁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环境行政执法风险。对涉及违法企业的处罚坚持处罚法定的原则,对法律没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不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有明确处罚依据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从而提高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维护环境法律的意识。同时制定了《案件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程序。

3、加强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开展法治业务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涉及案件程序性的相关规定及业务知识,进一步强化局系统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组织参加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和参加岳阳市地方性法规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组织全局在岗干部职工进行2020年度学法考试竞赛活动。三是组织环境管理、执法、监测人员等参加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的环境管理、监察执法人员上岗都做到了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