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3-19 15:06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临湘市公安局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会

临食安办〔2024〕1号

  临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临湘市公安局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食安办、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食安办发〔2023〕17号),及湖南省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2024〕1号)、《岳阳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岳食安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市食安办会同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排查整治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切实督促整改到位。围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细致排查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考核验收,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紧盯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法,严厉处罚到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坚持压实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统筹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力量,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坚持综合施策,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打好组合拳,多政策、多途径、多方式,综合发力,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监督效能,突出治本之策,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根据湖南省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出台我市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实施意见,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学校严格对照各类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要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和幼儿园食堂,应明确学校、托幼机构和幼儿园的负责人为食品安全总监;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和幼儿园食堂应明确学校、托幼机构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员;食堂委托或承包经营的,受委托或承包经营方应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或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对学校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招标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的领导、监督,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教体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履职工作记录上传“食安湖南”平台,覆盖率达到100%。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清洁厨房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市监食〔2023〕99号)的要求,推行“清洁厨房”,到2024年6月,全市学校食堂100%达到“清洁厨房”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教体部门配合)

  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鼠害防治措施,织密织牢学校食堂鼠害防治安全网。配齐配全符合标准要求的挡鼠板、排风口筛网、排水沟箅子、粘鼠板、捕鼠夹等“物防”设施设备,食堂室内应采用物理捕鼠灭鼠方法,禁止使用化学性杀鼠剂灭鼠。依托“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系统,推进“AI识别”技术应用,逐步实现鼠类活动自动抓拍、自动预警、自动跟踪、自动反馈等鼠害防治智慧化管理效能,为捕鼠灭鼠和完善防治措施提供指引。对食品原料采购到分拣、清洗、切配、烹饪、备餐等操作加工全环节全过程层层把关,严防食物中混入鼠尸、鼠器官、鼠屎等。从业人员鼠害防治相关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教体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各镇(街)牵头,市食安办配合)

  (三)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提升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教体部门负责)

  (四)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学校食堂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推动制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示范文本,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将“不得对所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进行分包、转包”和“一年内在省级层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被连续通报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校外供餐单位和承包经营单位,在终止其服务合同的同时,三年内该企业不得向省内学校供餐或承包学校食堂”等内容写入合同(协议)之中,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督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专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对一年内检出三批次以上不合格的承包经营企业,坚决实施禁业。(教体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市食安办会同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办法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严格许可准入和现场审查。教体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市食安办牵头负责,教体、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细化实施方案(2023年12月中下旬—2024年1月上旬)。市食安办会同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级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全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市级联合专项检查方案。各镇(街)食安办会同相关职能站所组建本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镇(街)工作专班),明确辖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制定辖区整治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镇(街)自查整治(2024年1月—2024年3月上旬)。各镇(街)工作专班按照辖区自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全部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中监督检查,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第三阶段:集中清查整治(2024年3月中旬)。市工作专班组织教体、公安、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成立集中清查工作组,组长由各市场监管或教体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按集中清查整治方案开展。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2024年3月下旬)。市工作专班组织对各镇(街)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自查整治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对于排查和自查整治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未通过的,要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跟踪整改到位。做好国务院、省、岳阳市食安办“四不两直”抽查和跨区互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完善制度机制(2024年4月—6月)。各镇(街)工作专班要对照相关清单、台账,梳理总结本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一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向市工作专班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书面总结。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情况,分别形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同时就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提出意见建议,市食安办汇总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敢于动真碰硬,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任务台账,明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广泛收集线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镇(街)工作专班要将线索处置情况报市工作专班。

  (四)加强协调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挂牌督办,督促各地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及时上报信息。各镇(街)工作专班于2024年1月15日前上报本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24年1月到6月,每月18日前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见附件2),不定期报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制度文件,发现重大情况及负面舆情,迅速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2024年5月1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  慧  (0730)3557329

  市教育体育局    刘  华  13973015158

  市公安局        李名峰  18821905723

  市卫生健康局    刘  琪  15873017939

  电子邮箱:lxsab2023@163.com

  附件:1.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2.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3.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 验收细则

  附件1:

  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陆如勇  市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书记

  副组长:王  振  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党

  组成员、副局长

  张  帆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焰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鲁明龙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协调中心、食品生产股、食品经营股、餐饮股、特食化监股、抽检股、标准化股、消保股、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相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兼任工作专班主任,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冯志华任工作专班常务副主任。专班成员由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组成,设以下业务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要任务:负责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起草市级实施方案、考核验收细则、镇(街)间集中清查和市级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实施集中清查、监督抽查,做好与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报告,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组  长:李怀祖   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组  员:黄玉兰   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副股长

  李  慧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中心干部

  (二)案件查办工作组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执法稽查工作要求,组织明查暗访,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

  组  长:黄志勇   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  员:刘海华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  臻   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三)新闻宣传工作组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和系列宣传报道,强化舆情监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组  长:骆凌浩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王  征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四)承包经营行为规范工作组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承包经营行为工作要求,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清退一批不合格的承包经营企业。

  组  长:何奇文  市教体局教育事务中心主任

  组  员:闾宏俊  市教体局勤管站站长

  刘  华  市教体局勤管站副站长

  (五)问题督导整改工作组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治理突出问题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要求,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抽派人员组成市级监督抽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全市监督抽查工作,将相关情况通报各镇(街)食安办,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组  长:李怀祖   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组  员:闾宏俊   市教体局勤管站站长

  李名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三级警长

  万炎君   市卫健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综合科科长

  刘  臻   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六)制度创新工作组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工作要求,探索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一批标准、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

  组  长:李争争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中心副主任

  组  员:方林果  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股副股长

  刘  华  市教体局勤管站副站长

  刘  琪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股股长

  刘建宇  市检验检测中心质量负责人

  (七)信息归集工作组

  主要任务:创办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指导督促收集编发排查整治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工作信息,选树一批经验做法,推动全市排查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和深化。

  组  长:李争争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中心副主任

  组  员:刘  华  市教体局勤管站副站长

  李名峰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三级警长

  刘  琪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股股长

  李学良  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主任

  (八)抽检监测工作组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抽检监测工作要求,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抽检,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问题整改,加强信息互通。

  组  长:张  億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股股长

  组  员:何佳慧   检验检测中心食检室主任

  (九)线索归集工作组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广泛收集线索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投诉举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将举报线索处置情况通报给综合督导工作组。

  组  长:李  娟  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

  组  员:王元玲  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干部

  三、工作机制

  (一)会商调度机制。市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会后以纪要形式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措施;视情召开调度会议,指导各地推进工作,交流经验,通报问题。

  (二)简报交流机制。市工作专班信息归集工作组负责编发专项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各镇(街)、部门单位交流学习、相互借鉴;指导各镇(街)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报送;及时向岳阳市局报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信息。

  (三)协调联络机制。市工作专班9个业务工作组应及时互通工作信息;强化与各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络,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投诉举报电话

  12315或12345

  附件2: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内容

具体项目

数量

强化

监管

执法

发现存在的问题(个)

整改问题(个)

典型案例曝光(起)

重大案件查办(起)

违法人员惩治(人)

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家次)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家次)

监督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约谈单位(家)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责令整改(家)

责令停产停业(家)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件)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家)

发布指导案例等执法标准措施(个)

加强

制度

机制

建设

成立工作专班(个)

省级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市县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省级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市县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完善

标准

规范

制修订地方标准(个)

制修订团体标准(个)

压紧

压实

责任

省级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市县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加强

行业

自律

省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市县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提升

宣传

实效

各类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进行宣传报道(篇次)

开展重点宣传活动(次)

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个)

宣传覆盖人群(人次)

宣传报道及宣传产品浏览量(人次)

强化

能力

培训

培训监管人员(名)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名)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名)

培训校长(名)

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名)

培训包保干部(名)

发放培训材料(份)

组织专题培训班(个)

  注:每月18日前报送至市级工作专班,填报数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数。

  附件3:

  临湘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细则

主要内容

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一、组织领导

(30分)

1.1明确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共2分)

1.2召开党政会议专题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共4分)

1.3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共3分)

1.4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督导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共3分)

1.5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费。(共3分)

镇(街)

食安办

(15分)

1.6组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集中办公。(共2分)

1.7制订辖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2分)

1.8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台帐,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应包尽包,动态管理。(共3分)

1.9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共2分)

1.10包保干部了解“两个责任”机制的主要内容以及包保学校的具体情况。(共2分)

1.11包保干部照单履职,其中现场真实督导1次以上。(共2分)

1.12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共2分)

镇(街)

食安办

(15分)

二、责任落实

(40分)

2.1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共1分)

2.2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按照《岳阳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共10分)

2.3督促指导成立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共3分)

2.4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将“不得对所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进行分包、转包”等内容写入合同(协议)之中。(共2分)

2.5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建立承包经营企业台账;督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专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对一年内检出三批次以上不合格的承包经营企业,坚决实施禁业。(共3分)

2.6加强日常监管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到位。(共1分)

教体部门

(20分)

2.7严格许可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共3分)

2.8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并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履职工作记录上传“两个责任”平台,覆盖率100%。食堂符合“清洁厨房”要求,达标率100%。(共3分)

2.9食堂内从事各类餐饮服务活动的,应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等标准规范要求。(共3分)

2.10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共1分)

市场监管

部门

(10分)

2.11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鼠害防止措施,指导和督促学校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严防食物中混入鼠尸、鼠器官、鼠屎等。禁止使用化学性杀鼠剂灭鼠。从业人员鼠害防控相关培训覆盖率100%。(共6分)

2.12督促和指导学校为学生提供充足且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供水单位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涉水产品、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安全评价报告等索证资料等。(共2分)

2.13加强校园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及时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无瞒报、漏报、缓报、谎报现象。(共2分)

卫健部门

(10分)

三、案件查办

(10分)

3.1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率达到100%。(共2分)

3.2食品抽检监测问题处置率100%。(共2分)

3.3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立案查处率100%。(共2分)

3.4重大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100%。(共4分)

各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宣传引导

(10分)

4.1设立校园食品安全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共4分)

4.2发布一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每个得0.5分,共2分)

4.3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共2分)

4.4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挂图、公益广告、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方式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宣传解读。(共2分)

各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五、机制建设

(10分)

5.1严格按文件规定许可准入和现场审查。(共3分)

5.2制修订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等。(共5分)

5.3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省市级行业协会发布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共1分)

5.4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共1分)

各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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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