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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药品“两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07-10 17:21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2017年药品两小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小药店、小诊所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决定:自2017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小诊所、小药店等药品“两小”专项整治。根据2017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等地区监管薄弱、乱象较多的现状,在全市范围开展城乡接合部与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质量整治,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

(一)小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为“诊所”的医疗机构和卫生所(室)、村卫生室(所)。

(二)小药店。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不含50平米)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要点

(一)小诊所

重点整治非法渠道购进、非法回收药品、不按要求储存药品、销售假劣药品、超诊疗范围使用药品、违法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问题。督促其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

(二)小药店

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药店店内环境是否卫生,商品陈列是否整齐,规范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回收药品,索证索票、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是否销售假劣药品,是否按要求储存、陈列药品,药学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岗,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购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相关单位要把“两小”专项整治作为当前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细分工作责任,迅速行动,切实将药品“两小”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严格监管,注重实效。监督检查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检查标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采取重点巡查、突击抽查、全覆盖检查等方式,力求做到整规对象全覆盖、整规动作全到位、整任务全落实、群众举报全核处,着力破解监管难点,进一步完善辖区内药品“两小”监管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药品安全。

(三)认真总结,抓实考核。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信息联络员,每月25日前向药械股报送统计报表(见附表),于10月底上报有关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