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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2022年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2-11-17 15:09 浏览次数: 1

关于岳阳市2022年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公   示

根据《岳阳市2022年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第19号“碧水保卫战专项督查”,“畜禽养殖污染管控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管控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全面退养。

2.整改措施二:禁养区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持续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50头以上的专业养殖场逐步实现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废水参照规模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达标排放。

3.整改措施三:50头以下零散养殖户要实现粪污收集、贮存设施配套率100%,粪污综合利用,严禁直排。

4.整改措施四:加强常态化监管,会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配套设施运行不到位、偷排、直排的养殖场进行严厉打击,指导限期整改,整改不能到位的坚决取缔关闭。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出台了《临湘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临政办发[2016]14号),合理调整我市畜禽养殖业布局区域,2018年底止,禁养区内543户已全部退养。2022年督促镇(街道)已完成1-3季度退养畜禽养殖场防反弹巡查和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抽查;畜禽养殖场大力推行干清粪、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粪污处理模式和种养结合立体养殖方式,实施源头减量,末端利用;不断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场和专业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养殖粪污经处理后实行资源化利用;出台《临湘市零散养殖户粪污治理实施方案》,对全市零散户粪污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完成了45户无粪污处理设施养殖户整改,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常态化监管,督促镇(街道)完成了1-3季度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巡查;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1-3季度共抽查67户,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镇(街道)及时完成了问题整改,使畜牧养殖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粪污进行了资源化利用。

(二)措施完成情况:

1、整改措施一:出台了《临湘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临政办发[2016]14号),合理调整我市畜禽养殖业布局区域;2018年底止,禁养区内543户已全部退养,2022年已完成1-3季度退养畜禽养殖场防反弹巡查;同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和畜禽养殖准入制度,新建畜禽养殖场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林业严格把关。

2、整改措施二: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大力推行干清粪、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粪污处理模式和种养结合立体养殖方式,实施源头减量,末端利用;实施养殖栏舍改造,采用先进的养殖设备,不断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生存环境;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立体养殖方式,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场和专业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养殖粪污经处理后实行资源化利用;印制统一资源化利用台账,发放养殖户,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2021年我市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为92.83%。

3、整改措施三:出台《临湘市零散养殖户粪污治理实施方案》,对全市零散户粪污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完成了45户无粪污处理设施养殖户整改,全市6054户零散养殖户全部配套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

4.整改措施四:加强了养殖场(户)监管。根据3月份出台的《临湘市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监管方案》,督促乡镇完成了1-3季度的每月巡查;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进行了抽查,到10月底,共抽查67户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有排污口、设施渗漏等问题21户,在10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设施正常运行,无粪污直排现象。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由镇(街道)对全市畜禽养殖场实行常态化监管,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进行抽查。

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特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彭鹏    电话:0730-3751353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