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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6-23 00:00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办事处)农技站,局机关相关站股室: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健康和农业产业发展安全,根据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精神和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科学把握改革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这个核心,坚守“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这条底线,以监督抽检为主要手段,严格约谈督办和考核评价,强化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推进基层监管条件建设和制度机制创新,整体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以示范创建为引领,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强化全程质量安全管控,加快品质品牌建设;扎实开展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深化专项治理、严格执法监管,稳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公众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和会商调度,形成区域“一盘棋”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量化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纳入对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强检查督办,严格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全面推进市乡监管、检测、执法体系和乡镇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监督员、组管协员队伍,配齐配强各级监管、检测仪器设施,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市级监管、检测、执法经费要依法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乡镇和村组监协管经费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确保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监管;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健全行政领导分区、包片责任制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务求蔬果茶农药残留产地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二)全面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以条件建设、人员培训、规范管理运行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各级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管事,有装备、有经费、有能力管好的问题。要以当前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上下级部门业务对口的要求,规范设置市级监管机构,大力推进乡镇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实各级监管力量;以主要商品基地为重点、加快建立村组监协管员队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着重抓好管理运行。要制定具体计划,根据依法履责的需要,尽快配备巡查监督、检验检测、执法取证、质量追溯等必要设施,年内务必将乡镇监管办公设施和农残速测仪等基本仪器配置到位;依法落实各级监管、检测、执法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人员培训,市级要全面完成乡镇监管员培训、力争年内完成村组监协管员轮训;加大考核力度,推进全员持证上岗,整体提升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市乡农业部门要明晰内部职责分工,围绕生产、收储、运输全程管控,建立和落实责任清单,严格检查督办和考核评价;乡镇监管站要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技术培训、生产巡查、产地准出、舆情监测等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和岗位绩效管理,将监管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基地、田块、栏舍,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局系统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本产业行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标准需求、提出制修订计划,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各产业行业生产经营全程标准化。要将标准化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建立适用农业标准档案,健全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制定落实年度实施方案。以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为主要实施载体,加强标准培训和指导服务,督促建立质量安全内部管控机制,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经营,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巡查岗位责任,以商品基地为重点对象和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时段,对每季农产品的生产巡查必须在2次以上,严格监督合理使用农兽药等投入品、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健全巡查档案。加强产地检测准出管理,基地产品上市前须生产者自检或当地监管部门抽检合格后准出。各地要出台扶持政策,大力培植发展规模实施主体和品牌载体,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核心基地、核心产业,增强公众信心,推动产业升级。

稳步发展“三品一标”产品生产,重点抓好认证程序规范和证后监管工作,加大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和跟踪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冒用认证标识行为,健全“三品一标”退出机制,维护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市级要建立和完善认证补贴激励机制,整合投入资源,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绿色原料基地、专业出口基地,着力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品牌;抓好产销服务,千方百计帮助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强化管理、扩大规模、创建品牌、开拓市场,不断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

(四)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以“三品一标”、注册商标农产品为重点,加快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要依托农业信息网络系统,尽快建立区域追溯平台,今后逐步实现与市级、省级、国家级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督促农产品企业、合作社依法落实生产档案和包装标识规定,健全进销台账、追溯管理、召回和处置等制度,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条形码、二维码、射频卡等溯源标识,全面落实以质量安全承诺证明书为准出标识的产地准出制度。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逐步实现商品农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以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以商品生产、收储规模主体为重点对象,“三品一标”和注册商标农产品为主要产品,全面落实主体备案登记制度,督促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加强对基地、会员农户的培训和管理,健全内部管控制度和质量安全利益连接机制,公开质量安全承诺,全面强化自律检测,严格限制不合格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加强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健全监测台账和诚信档案,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落实激励惩戒措施,依据信用评价状况实施分类监管,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着力打造诚信品牌、诚信企业和诚信产业,构建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健康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移送和公开曝光为主要抓手,重点开展蔬菜茶叶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继续抓好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要从实际出发,深化对原发、复发、多发性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务求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整治一个、规范一类、带动一片、警诫一行,确保取得长期效果。优化利用检测资源、完善省市县区乡联动互补监测机制,注重避免监测指标重叠、对象重复;依据国家有关检测参数和规范,健全检测标准,不断创新检测方式和手段,推进检测特别是快速检测科学化、便利化。重点针对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措施不到位的地区,部省监测合格率低、波动大的地区,“三园两场”、“百企千社万户”生产基地和“三品一标”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形成倒逼机制,强化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责任。要认真制订监测方案,量化落实监测任务,确保对本地区主要农产品和商品基地监测全覆盖;加大生产、收购、储运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积极实施检打联动。进一步健全会商调度、联合办案、挂牌督办和有奖举报、办案经费补贴等机制,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形成执法监管震慑力,从源头有力整肃和消除“餐桌污染”,确保公众消费安全。

    (六)妥善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加强风险监测,扎实推进对全省主要农产品重大质量安全危害因子的风险评估和监测研究,各地要围绕地方主导产品、主要商品基地开展风险监测,切实摸清底数,强化管控措施,及时排查、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强化舆情监控,市乡监管机构要分别明确人员,及时监测和报送涉及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情舆情,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健全即情报告制度,切实掌握当地生产经营动态,科学研判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及时核实重大舆情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规范信息管理和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抓好应急处置,各级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早发现、早介入,有力防范、科学应对、有效管控、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消减事态影响和事件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政府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专题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领导机构,制定落实年度工作方案,健全职责分工、会商调度、督办考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盘棋”管理、区域整体推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格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监管机构、人员编制、装备手段和监管网络向村组延伸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监管、检测、执法经费,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抓产业必须抓质量安全的理念,坚持市场和消费导向,加快推进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着力打造品质品牌;紧紧围绕地方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科学统筹、认真谋划,协同推进落实产地安全管理、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三品一标”、检验检测、监督执法等各项工作,加快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有机融合、长足发展。

(二)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牢固树立绿色生产和全程监管理念,局机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产业行业农产品生产、收储、运输全程质量安全管控,创新完善科学发展模式、质量安全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数量规模与质量安全有机结合、产出来与管出来同步推进;各地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围绕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主体责任大胆探索,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从监管实践中摸索好方法、总结好经验,形成环环相扣、节节把关、层层负责的质量安全管控制度体系。各级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通过横向合作、纵向联动,推进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质量安全执法与农业综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机衔接,加快建立覆盖各领域、全过程的科学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督办考评和责任追究。根据局机关内部职责分工规定,结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管理、省政府绩效评价、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及年度考核要求,强化对局属各相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各地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思维、底线思维,逐级明确目标任务、量化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结合日常检查督导和监测情况,严格对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评价和责任状专项考核,检查、监测和考核情况在全市公开通报。落实约谈制度,重点针对属地责任不落实、监管体系不健全、条件保障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开展监测抽检,连续2次检出禁用物质,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及重大案件的,分批次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约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当地政府、农业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行政问责;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纪检司法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强化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各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宣传培训制度,认真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月、食品安全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治理等工作,采取新颖、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消费常识,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和社会监督。要紧密结合“新型农民”、农业科技入户培训等,以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基地农户为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开展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切实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科学生产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自律自为,着力构建全社会共治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情况综合与信息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要发挥好部门牵头作用,加强检查督促,认真做好情况综合和信息收集工作,切实掌握各地区、本系统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汇报。局系统各相关部门、乡镇(办事处)农业部门要围绕本产业行业、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每季度报送一次进展落实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情况、突发事件要即时报告,及时会商调度、妥善处置。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和交流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

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人: 彭高

电话:730-3751353    电子邮箱:pgnong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