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以下兽药经营企业符合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有效期限 |
证号 |
备注 |
临湘市五里 兽药店 |
李玉梅 |
兽 药 |
临湘市花桥路5号 |
2023年10月31日 |
(湘临2018)兽药经营证字180682001号 |
兽药GSP验收合格 |
我局将对发证兽药经营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有经营假劣兽药、违禁药品等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