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以下兽药经营企业符合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有效期限 |
证号 |
备注 |
临湘市江南渔需综合批发部 |
张作诚 |
兽(渔)药 |
临湘市江南镇谷花街白沙路 |
2023年11月12日 |
(湘临2018)兽药经营证字180682002号 |
兽药GSP验收合格 |
临湘市桃林万安兽药店 |
李伦四 |
兽 药 |
临湘市桃林镇万安街 |
2023年11月12日 |
(湘临2018)兽药经营证字180682003号 |
兽药GSP验收合格 |
我局将对发证兽药经营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有经营假劣兽药、违禁药品等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