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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两组织一平台”建设指南

来源: 供销联社 发布时间: 2018-03-20 10:25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主要任务是构建以“两组织一平台”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和惠农服务体系。“两组织”即镇(街)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合联),“一平台”即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市级惠农服务公司→镇级惠农服务公司(中心)→村级惠农服务社)。现制订以下具体建设指南。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各镇(街)成立以镇(街)党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副职任副组长,财政、经管、农技、农机、畜牧水产等站所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市深化供销改革领导小组下发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镇(街)实际情况,制定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建镇(街)供销合作社

(一)组建方式。

镇(街)党委政府深化供销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组建镇(街)供销合作社,名称为临湘市×××镇(街)供销合作社,

(二)组建要求

明确基层社班子。由镇(街)政府分管农业领导或涉农站所长兼任,基层社工作人员2至3名。

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任命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各一名,由镇(街)党委政府安排人员兼任。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三)工作职能。

1、将供销合作社纳入镇(街)政府站所统一管理,代表镇(街)党委政府做好农村农业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引导本镇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3、加强对镇农合联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4、加强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承接国家惠农措施的落地。

5、完成市供销联社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组建镇(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组建方式

镇(街)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全镇注册并在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会议,选举产生本地龙头企业或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牵头社。要求:牵头社(企业)规模大、有实力,硬件设施比较齐全,有建设乡镇惠农服务公司(中心)的基础;负责人思路清、热情高、沟通协调能力强。联合本地上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农机经营大户或其它经济组织等,成立镇(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镇农合联)。

(二)组建要求

1、会员要求:要求登记注册并在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以上,便于工商注册。

2、制度建设:统一悬挂带供销合作社标识的镇供销合作社和镇农合联标牌。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等有关制度。

3、人员安排: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原则,镇农合联理事长由基层社主任担任,“两社”理事会、监事会其他负责人在入社成员中推举产生。

4、属性定位:镇农合联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接受市供销联社的指导和镇(街)政府的监管。

(三)工作职能:

1、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整合涉农部门资源,研究制定本级“农合联”发展战略和规划,建立全镇农业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全力开展涉农生产服务。

2、根据本地产业特色,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成员社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新型农民技术培训。

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增强农民对抗市场风险能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4、组织开展土地托管和流转服务,推动本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5、加强对乡镇惠农服务公司(中心)的管理,指导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经营。

四、组建镇惠农服务公司(中心)

(一)组建方式

由镇党委政府指导,镇农合联牵头,以农合联成员为基础,联合镇内现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经营服务组织和大户,采用股份合作制形式建立,进行工商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供销社持股比例不低于35%,惠农服务公司(中心)经营场地可以利用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场地筹建。法人代表原则上由控股方担任,政府补贴资金可按比例以股权形式量化给农民社员,也可以作为股本由市供销联社或镇(街)农合联持有,真正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二)组建要求

1、要规范化建设。做到“五有五统一”标准: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有商品明码标价、有商品销售台帐、有代办服务台帐;统一门店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组织实施代办服务、统一价格指导。

2、要注册名称一致。惠农服务公司(中心)字号需与农合联字号一致,因公司注册时名称预先核准相对严格,须先进行公司名称预核,再进行农合联名称预核,通过后,两者注册登记手续可同时办理。

3、要健全部门设置。公司下设综合服务窗口、农资服务部(庄稼医院)、农机服务部、土地托管服务部、电商服务部、生活服务部、烘干仓储中心、培训中心、财务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综合服务窗口:乡镇经管、农技、农机、水产、畜牧、农信等部门在乡镇惠农服务公司开展相关公益服务。

农资服务部(庄稼医院):农资联合采购、销售及技术指导,集中育秧、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作物新品种、病虫防治技术推广等。

农机服务部:机耕、机插、机收等农机作业,农机具的销售、维修、保养等。

土地托管服务部:土地托管业务的联系洽谈,托管模式的推广,托管合同的签订。

电商服务部:各类缴费、快递包裹收发、网上购物等经营服务;进行农产品收购,对接大型电商平台,推动本地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也可根据需要开展邮政、电信、移动、银行“惠农卡”、农村保险代理等业务代办。

生活服务部:日用生活品销售。

烘干仓储中心:粮食的烘干、收储及销售。

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农技、农机以及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培训和经验推广。

(二)工作职能

1、政府公益性服务。乡镇经管、农技、农机、畜牧水产、农保、农信等部门在惠农服务公司服务窗口开展相关公益服务;

自主经营服务。开展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集中育秧、统防统治、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粮食烘干、贮藏销售(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等服务,以及负责镇(街)农合联承接的土地托管、流转项目的具体实施。

电商服务。在镇(街)政府(供销社)指导下开展各类缴费、快递包裹收发、网上购物等经营服务;对接大型电商平台,推动本地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开展邮政、电信、移动、银行“惠农卡”、农村保险代理等业务代办。

4、生活服务。日用生活品销售及服务。

5、为政府提供其他购买性服务。

四、组建村级惠农服务社

(一)组建方式

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采用两种建设模式。一是按“党建引领、社村共建”原则,市供销合作联社统一制定建设标准和模板,由村支“两委”领办、创办,结合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设置的“七室一厅”基础条件,统一规划建设,建成示范点,由村支(社区)“两委”管理,实现政务、社务、商务“三务合一”。二是依托电商、农资经营点、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组建,根据实际开展为农服务。

(二) 组建要求

1、统一标牌标识。统一规范使用农村惠农综合服务社标识,全市惠农综合服务社统一冠名为“临湘市×××镇(街)×××村惠农综合服务社”,统一使用和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综合服务社名称”牌子,门店及服务项目标识清晰规范。

2、完善设施设备。根据便民超市、农资销售、电商经营服务站等不同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保证室内通风、明亮,环境整洁。

(三) 工作职能

1、为农民提供金融、技术、信息、农业保险、农资、日用品销售、电商、代收代缴和快递代办等综合服务。

2、对接镇(街)惠农服务中心业务,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地,切实解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示范市临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