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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纂好乡镇志》辅导提纲

编稿时间: 2015-11-02 00:00 来源: 史志办 

《如何编纂好乡镇志》辅导提纲

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志书记述的基础知识,二是志书的体裁,三是编修乡镇志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志书记述的基础知识

一、几个基本概念

1、什么是“志”?

志是方志的简称,又叫地方志。“方”指地方、方域;“志”是记载、记述。志书,是记述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科学性著述。

2、志和史的区别。

⑴史远而志近。隔代修史,当代修志,史是后代人写的。

⑵史专而志广。史体,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志体,记载现状,反映规律,只记载不论述。

⑶史简而志繁。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⑷史记善恶,志重表扬。

⑸史是一人写,志由众人成。

3、编年体的概念。编年体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因为它以时间为经,以史事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以编年体纪录历史的方式最早起源于中国。

4、什么是“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所谓横不缺项是对一地的主要事物以及事物的主要方面不能遗漏。所谓纵不断线是指一事物重要发展阶段不能缺,能够看清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

二、志书的基本记述方法

横排竖写是志书最基本的写作方法。横排就是依据事物的特性,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分类描写,以此达到展现事物全貌的目的。横排实际上就是资料的组织与运用。在志书中就是将所记述的事物各自特有的本质属性分成若干大类、中类或小类,独立成篇、章、节、目或子目。第一层概念可设为“章”;第二层概念可设为“节”;第三层概念可设为“目”,如有必要继续划分出第四层概念,则可设为“子目”。竖写是方志在体裁上区别于其它文体的主要特征,也是方志编纂最基本、最普遍、最关键的写作方法。竖写就是以时间为主体进行描写。

三、志书的文体和文风

1、地方志的文体。

新方志的文体要求,是使用语体文、记述体。

什么是语体文?语体文就是白话文,也是白话文的书面语言,它是现代汉语。历代的志书都是用当时的通用语体的,新方志当然不例外,也要用现代汉语的这种语体文。

什么是记述体?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个人,都有一个成长变化的过程。把一切人和物的这些发展过程记录下来,表达出来,就是记述,这样的文章就是记述文。地方志文体的要求:第一,记事以时间为序。第二,述事要述而不论。第三,记述中要寓理于事。

2、地方志的文风。

新方志文风要求,可概括为8个字: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 防止套话、空话和“穿靴戴帽”。第二,防止语意含混和表述模糊。第三,防止随意草率用词。第四,防止乱下断语。第五,防止浮词虚夸和乱用形容词、副词。第六,防止半文半白的文白夹杂。第七,防止滥用口语和简称。第八,防止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第九,防止用长句。

四、志书记述的规范性要求

1、数字表述方式:凡标示数量或带统计性质的数字,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用汉字方块字表示。

2、政区与部门(单位)的表述:对政区、单位的表述,一律采用与不同历史时期相对应的称呼。

3、全称与简称的运用:凡在记述中首次出现的记述对象的称谓,一律使用全称,不能用简称。

4、记述时限的规定:《湖南省乡镇简志·临湘市分卷》(简称《乡镇简志》)上限上溯至有史始,下限至2014年12月31日。记载新兴的产业或事物应从该记述对象的生成时间记起。所有记述内容的记述下限一律要记述至志书的下限年度,即2014年12月31日。如果未记述到2014年,即犯“记述下限不到位”的错误。

5、时段表述的规定:记述从某一时段至某一时段的表述,中间采用波浪号,前方年度不用汉字,中间不用连接号,后方年度加用汉字“年”。

第二个问题:志书的体裁

志书由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志书主体、人物、图照、表格、附录构成,诸体并用,缺一不可,以志为主。

一、序

志书中,序言居于卷首,是显要位置。序言又称序、导言、前言、引言、后序、跋等。序是为了表述志书中心思想、体例、写作原委等。编写序言就要解决两个难题:一是确定篇数,二是选择作者。个人认为,志书设序以1~3篇为宜。

二、凡例

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志书断限、体例结构、行文规则(纪年方法、数字用法、计量单位、称谓简称、标点符号)、立传原则、资料来源等内容。凡例一般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例”,第二部分是“分例”,第三部分是“特例”。凡例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用条目式,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举例说明。三是要力求语言简洁。四是要和前面的序言及后面的正文照应,不能自相矛盾。

三、概述

什么叫概述?通俗地讲,大略地叙述的意思,是对文章或事物的一种概括表达。列志书各种体裁之首,在志书正文中为开篇之作。

一部志书的述到底采取何种称谓,是总论、总述、还是综述、概述?虽不可强求一律,但还是应相对统一。个人以为,这要根据志书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定,无须强求一致。如果是篇幅不大的县(市)志书,而且无须设分册、分卷,则用“概述”为宜,作为乡镇志、专业志、部门志、行业志,则只须用“概述”。如果一部志书篇幅较大,有几百万字,上千万字,需要设多卷分册,就应该用“总述”“综述”“总论”。

具体如何写,基本上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概括特点”法。二是“浓缩全志”法。三是总结式的写法。四是“史志结合”法。这种写法,就需要更深的功夫了。要概括三个方面:一要概总貌;二要概特色,包括优势;三要概大势,揭示整个发展过程,写得好,可以写得比较深。但要有个前提,要应用大量资料,要做深入的研究。

述是否要设章节?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说概述一气呵成好,不要一、二、三、四;有的认为分一、二、三、四,眉目更清。我是倾向于前面一种说法,只要能把规律写好,不用一、二、三、四也好。这可以在实践中取舍。概述多少字为宜呢,不要超过一万字,市志七、八千字,县志五、六千字,乡镇志二、三千字就可以了。

四、大事记

大事记是志书表述体裁之一。专记一地在一定时限内自然、社会和人文诸方面发生过的较大重要事件——大事、要事、新事、特事。只记可靠的准确的事,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事不记。大事记是方志中惟一的一条纵线,是志书的筋。从这个意义上讲,大事记是全志之纲。

1、大事记的体例以编年体为主,纪事本末体为辅。

2、各大事的记述要素要齐备。每件事的记述要素主要包括:背景、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结果等六个方面。

3、大事记的记叙与全志的记述要一致。大事记的条目与全志的相关记叙互相对照,消除错误,统一口径。

4、要扩大征集面 。编写人员应该拓宽领域,广泛搜集资料。可以发动社会力量,请各方面人士提供大事记的线索。

5、要客观公正。客观公正是大事记最本质的特征。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有成功,也有失误,社会普遍存在真善美,但也有假丑恶。凡对当地有一定影响构成大事的,都要记。

6、要详略得当。大事记的大部分内容,各分志或篇多已详细记载。对分志或篇已详载的内容,大事记可稍略,但略要有个度,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六个要素要齐全,每件大事的影响和作用要显现。大事记的条目,不能详写,以讲清几个主要记述要素为原则,不渲染,不描绘。

7、大事记的篇幅

大事记在一部志书中占多大的篇幅为宜。个人认为,大事记占总篇幅5%为宜。归纳起来,需要作为大事记记述的有以下情况:

⑴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各地、各行业的执行情况。

⑵行政区划的变动。

⑶重大事件和重要行动 。

⑷重要机构设置和体制改革。

⑸各种重要会议。如党代会、人代会、劳模会及其他重要的工作会议和代表会议等。

⑹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内宾往来。

⑺主要干部任免和著名人物的活动。

⑻重大经济改革措施的实施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

⑼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的重要活动和主要建设项目。

⑽名胜古迹的修复和发现,重要文物的收藏和发掘

⑾重大事故的发生。

⑿严重自然灾害及自然变异,以及人为的重大环境破坏事件等。

五、志

志书,是以一定体例反映特定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是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编纂志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志稿成书的质量。志书编写除了必须严格坚持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之外,还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把握好文体。地方志书的文体是由其内容所决定的。《湖南省第二届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规定:新编地方志一律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地方志采用记述语体。述体一般要有六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由、事情经过、事情结果。

2、把握好记述范围。志书的记述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

3、把握好横排竖写。

4、把握好资料性。资料性著述是志书的基本属性。方志从萌芽开始,就具有资料性的特征。古人修志,都十分重视对资料的征集、整理、考订和核实。网罗资料力求全面,巨细无遗,多多益善。现代修志尤其重视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倡“据事直书”,反对“信笔乱真”。

5、把握好特色体现。地方志的地方特色,又称地方性,是地方志首要的基本特征。地方志的地方特色,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地方特点的宏观把握。

六、传

(一)收录标准。

凡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中分别作出重大贡献或起过重大阻碍作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人物。

(二)人物志的收录范围。

1.服从志书统一断限规定。

2.突破“以本籍人为主”的框框。收录本籍知名人物主要活动在外地者、对全国有影响的在本地有重要活动的非本籍人物。

3.正反两方面人物都收录,而以正面人物为主。

(三)人物志的体裁与基本要求。

新编社会主义新方志,对人物志体裁主要有传、表、录。

1.传,即列传。是人物志的主体部分,它由独传、合传、附传组成。传记的基本要求:总的来说,人物传记必须做到观点正确,是非分明,资料真实、准确、全面,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主要事迹突出,个性鲜明,文字简洁、生动。对本籍人物主要活动在本地者,宜全面反映生平,包括姓名、字号、籍贯(出生地)、民族、家庭情况,主要经历、言行事迹、著作或发明创造,生卒年月等基本要素,并突出记述典型事例。

2.表、录。指人物表、人物名录。人物志中的人物表或人物名录主要列各分志(专志)不宜收录的表、录。其收录的对象可以是已故人物,也可以是在世人物。

①革命烈士英名录(表)。以民政部门批准名单为准。表的项目一般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牺牲年月、牺牲地点、牺牲时所在单位、牺牲时职务、备注。人名排列按牺牲时间先后为序。

②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表,项目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时间、获荣誉时所在单位、备注。以获奖时间为序排列。

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表。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单位、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何时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称。志书收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或以获职称的时间为序。

④军政人物表。县志收录副厅级以上人员,乡镇志可收录正科级实职及以上的人物。

⑤经济界人物表。

七、图

图即各种地图、统计图、示意图、照片。入志的图片应具有四性,一是思想性,画面必须健康庄重;二是真实性,必须是事物本来面貌的拍照,不是经过“导演”的拍照;三是形象性,即能直观而明确地展现事物的形态;四是历史性,即能成为历史性的见证,具有永久保存的价值。

八、表

表即各种表格。一个完整的表题应具有乡镇名称、时限、事项三个要素,要标明表的序码和计量单位。表体要“量体裁衣”,结构清晰。表的左右两边要开口。表尽量不用备注,“说明”务必切题。备注和说明不能列入表内,而应置于表的下方。

九、录

录即附录,也有称杂录、杂志或余篇的。历代的志书,都在书尾设有正文未能收录的“杂录”的门类。附录的基本内容主有以下六个方面:奇闻异事;诗文荟萃;考订辨疑;重要文献辑存;地方文献要目等。编纂杂录要注意辑录内容不能过于庞杂,表述史料必须观点正确,所录资料必须准确具体。原文照录有保存价值又在以上体裁中无法记述的内容。以上讲的就是志书综合部类的几种形式,除此还是如后记、索引、引文(要原文照录,不许擅改原文的错别字也应照录,但要在错别字后面用[]标明正字。原文残缺的字,用□□充其位,不能写成××)、注释等。

第三个问题:编修乡镇志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把握好修志的基本规律

1、突出事物发展变化规律。

2、突出地方特色。

3、突出时代特色。

二、要把握好修志的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包括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编纂方案、宣传发动。

2、制订篇目收集整理资料阶段。

这两项工作是志书质量的基础,一是篇目和资料的关系。没有制订初始篇目,收集资料就无从下手,所以初始篇目要尽量翔实,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以后要根据资料收集整理的具体情况,不断修订篇目,使其更科学合理。二是搜集资料必须遵循“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原则,避免重复劳动。三是要保存好资料。

3、具体编写阶段。

第一,总纂(主编)查验资料是否翔实。第二,落实分工,各司其职,人尽其才。第三,注意试笔,从严要求。第四,总纂人员对各分纂志稿不能简单合而总之,而是从篇目、体例、详略、史料、文字等诸方面进行再编写、贯穿初稿、送评稿、送审稿编写加工的始终。

4、审查、修订、出版阶段。

送审稿完成后,要送本级审稿领导小组初审。志稿通过各级审查之后,编写人员还有最后一道最精细的工序,就是根据审查意见,对志稿进行修订加工,使志稿达到“齐、清、定”的要求,最后定稿,才能发稿出版。

定稿这道工序有八个方面的细致工作:①调整篇目。②改正差错。③补充“大要”。本地大事是否有遗漏,各层次要素是否齐备,来龙去脉是否清楚,背景材料是否断线、缺项,语句是否残缺、概念是否明确等。④删除繁杂。达到言简意赅,事无重复,章无虚段,段无冗句,句无剩字,文字象电报稿那样精炼。⑤端正体例。对总结报告式、文学作品式,说明文体式的写法以及纵横关系处理不当,编者议论过多的地方,均应按志体要求进行改造。⑥润色文字。⑦规范行文。名称运用、时间表述、数字书写、引文注释、图表处理、书写格式都必须符合《行文通则》。⑧设计版式。对装帧形式和开本、正文和辅文的排版形式做出科学合理设计,力求大方美观。篇、章、节、目标题的字体、字号均要全书统一。

三、要重视乡镇志篇目的设置

乡镇志的篇目与市志的篇目的设置一样,只不过记述的范围大小不同,而详略有所区别。同样可分为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六大部类,前面加上概述、大事记。

1、篇目设置要坚持“横排纵写”的原则。

2、篇目的设置要简明、概括。

3、乡镇志篇目的设置要从实际出发,反映地方特色。

4、篇目的设置不要过细。

四、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

1、断限的问题。

2、“升格”的问题。

3、关于处理重复交叉的问题

4、乡镇撤并情况把握问题。

5、市、乡、村三级对接的问题。

附件一:《临湘市××乡镇志》篇目编写提纲。

附件二:《临湘市志》行文通则

附件一:

《临湘市××乡镇志》篇目编写提纲

一、概况

1、记述本乡镇地理位置;2、记述本乡镇的行政区划; 3、核实乡镇基本状况表。

二、农业

1、农业经济结构:⑴农工商结构⑵农、林、牧、副业结构⑶农作物种植结构(粮食与经济作物,夏田与秋田,复种指数);2、农业技术:⑴田间管理⑵品种改良(分作物类别记述良种引进)⑶农业技术推广。

三、工业

1.工业发展总体概况;2.乡镇企业;3.民营企业。

除概况外,要对乡镇和民营企业逐户作以简介,对原存在而目前已经消失了的企业要记至其消亡年点。主要记述业主、厂址、设备、投入资金、人员、资产、流动资金、产品及流通、产值、利润、上缴税金、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等。

四、商贸

1、市场建设(分专业、综合市场立目记述);2、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表(1991—2013年);3、主要商家、餐饮户简介;4、地方名吃及其制作工艺简介。(资料来源多为管理本乡镇的工商所)

五、税费征管

1.粮、油征购;2.农业及特产税(把不同的按照税、费分项目列表逐年金额、户均、人均等);3、土地承包;4、一事一议;5、社会抚养费

六、副业

1.劳务输出(调查统计劳务输出人员的不同去向地具体数字,主要记述年输出人数,总创收、人均额、户均额等);2.家庭副业(编山货、刺绣、做装裱、做家具、挖药材、采野菜、跑运输、养畜禽、养蜂等,分别列表统计其从业人员及性别、年龄结构,加工、生产、采摘量;实现产值,销往地等)。

七、交通

1.通村公路。要逐条路分别记述。主要内容包括始建年月,改扩建年月及起止、途经村组、全长、路况结构、桥涵、投资、投工投劳,渠系等。可以采取以事系人的办法记述在乡村道路建设中的典型的乡村干部及农民;2.乡村道路的管护。分乡道、村道记述1991~2013年期间,乡、村的养路办法、管护人员的落实及报酬、年养护量等。

八、乡村建设

1.集镇规划;2.街道(道路、排洪、排污、供水、绿化、路灯、公厕等);3.建筑(填报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所有公共建筑物统计表;私人修建的二层以上建筑物统计表);4.农村规划;5.中心村建设(文字表述其建设具体过程中的选址、改扩建等情况、并分别列表统计村部、村卫生所,活动室,体育场所及设备,舞台、其它等。各村据实填报);6.农村住宅概述发展,并列表统计其结构、面积等);7.新农村建设(对新农建设的村作简介)。

九、政党群团(组织)

1.中共党组织建设与发展;2.党组织机构沿革 3.党的建设(1)组织建设(2)思想建设(3)作风建设;4.老干部工作(1)管理机构(2)日常工作;5.群众团体(1)农民团体(2)青年团体(3)妇女组织。

十、政权 政协(人大、政协)

1.人民代表大会(此处记载 历届乡镇人代会的召开和人大组织成员);2.政权机构(政府和下设管理服务机构);3.执政方式:⑴政府职权⑵领导职责⑶工作制度⑷执政要述(该章比较重要,实际上是政府分年代取得的重大成就回顾总结,故要求写真写实);4.政协:⑴机构沿革⑵主要活动⑶参政议政。

十一、文教体卫(文化、教育、卫生、体育)

1.教育:(1)幼儿、小学、中学教育(2)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及业余教育;2.文化:(1)广播电视(2)文艺宣传(3)文化站、图书室(4)名胜古迹。3.医疗卫生(1)医疗事业发展(2)妇幼保健(3)爱国卫生运动(4) 计划生育; 4.乡镇体育 (要在各村及中小学调查,记述其始末) :(1)体育管理(2)全民健身: 村社体育/职工单位体育/老年人体育(3)运动会:村社运动会/职工单位运动会(4)体育设施:村社体育设施/单位体育设施。

十二、乡镇优势(要根据乡镇优势,着眼本乡的历史与客观现状,选目准确定位记述)

1.本乡独有的事类,或具有可开发利用价值的;2.特色产业(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建筑业、农田水利、小城镇建设、林果业、厂矿企业、特色副业、旅游,根据本乡镇特点选择相关条目记述);3.自然环境形成的特色事物; 4.人文特色。

十三、人物

1.本乡镇各单位的职工、商业企业界中获省、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人物;各村现任或原任村社干部、农民中受省、市表彰奖励的,或者出席全国、省、市党代表、人民代表的人物简介。所有人物均要附本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文件复印件;2.市籍在外工作人员(填写登记表);3.本籍的民间艺人简介(填写登记表);4.本籍的模范人物简介(如:尊老爱亲、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拾金不昧、舍己救人、致富能手、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爱心捐助、助人为乐的模范)。

附件二:

《乡镇简志》行文通则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保证新编《乡镇简志》体例统一,志稿完整,行文规范,科学地、准确地记述客观事务,现根据《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针对志稿编写中存在的行文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特制定《湖南省乡镇简志·临湘市分卷》行文通则(以下简称通则)。

2.本通则对行文的总要求是: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表达要准确、简明和具有逻辑性,避免产生歧义;所用名词、术语、符号、代号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规范统一;标题排列、图表绘制、文字书写,务求醒目、清晰,规格一致,以便排版、阅读和查验。

第二章 书名、标题

3.本志称《湖南省乡镇简志·临湘市分卷》。采用大16开版,书名用规范的印刷体,如有个人题签的志名,可排在扉页码。

4.全志依次排列图片、编委名单、序文、凡例、目录、正文、附录、后记。

5.全志分篇、章、节、目四个层次,目以下设细目(子目),均以事命名,标次第序码,其书写格式如下:

篇的标题 独占一页,序码占一行,标题另起行,居中书写;

章的标题 另起一页,序码与标题之间空一格,居中书写;

节的标题 另起一行,上下各空一行,序码与标题之间空一格,居中书写;

目的标题 另起一行,前空两格,上下各空一行,用“一、二、三……”标列序码,序码与标题之间空一格,中间不用标点符号;目以下的细目(子目),一般分为三个档次,分别用(一)(二)(三)……1.2.3……(1)(2)(3)……标出序码,然后空一格写标题,再空一格后接写正文。条目之下只有一个档次,且并列的各个细目都只有一段文字者,可不标序码,就用黑体字写出标题。

第三章 文体、语言

6.本志除引用文外,一律用语体文(用书面语,不用口头语,不用文言和文白夹杂的半文言)、记述体。

7.文字要准确、朴实、简洁、通俗、流畅。言必有据,据事直书,不用“大抓”、“大搞”等不确切的词语,不用“有人认为”、“由于种种原因”等含混不清的词语,杜绝浮词、空话、套话,严禁说假话。严禁推论设想、滥加雕饰,不搞政治渲染。

第四章 名称运用

8.本志采用第三人称书写。不用“我党”、“我军”、“我市”、“本单位”等名称,要直书其名;不用泛指名称,如“中共中央”不能写成“中央”或“党中央”。

9.人名,除引文外,一般应直书其姓名,不加“先生”、“同志”、“书记”、“市长”之类的称呼,不冠褒贬之词。领导职务一般写在人名之前,如“中共临湘市委书记***”,不要写成“***书记”。

10.记述地名、机构、人物身份,应以记事年代的称谓为准。古地名凡属历史上用过的名称,应用当时的名称,冠以朝代的名称,注明今位置; 现有地名一律用地名管理部门颁布的标准地名。

11.历史朝代称号,一律沿用通称,如明、清、中华民国。

12.外国国名、人名、地名、机构名、政党名和报刊名,均以新华通讯社的译名为准。无新华社译名者,用国内通用译名。

13.学术名词的译名,以通用工具书为依据,最新的学术名词、术语,加注原文。专用名词、专业术语的外来语,要写汉字译文,然后加注原文,不要写符号或外文缩写,如“维生素E”不要写成“VE”或“V生素E”。

14.各种名称在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如名称过长,则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已经流行的简称(如临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可简称临湘市文联),以便再次出现时使用。不要使用一般读者看不懂或年深日久之后容易使人概念模糊的简称,如“四个现代化”应写成“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切忌使用“文革”、“四人帮”等缩写词语。

第五章 时间表述

15. 一律书写具体时间(年、月、日),不用“今年”、“前年”、“本月”、“目前”、“近年来”等不准确的时间概念。年号要写全,如“2003年不能写成”“03年”。

16.人物的生卒年份、年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生卒年份在其姓名后括注,并省略“公元”和“年”字,如×××(1937~1998)等。

17.公历的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年龄等使用阿拉伯数字;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三”。

18.需要使用时间跨度较大的概念,如“文化大革命”等,应当在记述时写明年份。记述的内容与战争、政治运动无直接关联的,以记述具体时间为好。如“1946~1948年”不必写成“解放战争时期”。

19.行文中的历史纪年,先书朝代年号,再注明公元纪年,如:唐玄宗开元九年(721),民国30年(1941)。记述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日期一律用公历不用农历。年代的起止不用“—”符号,应用“~”符号,如:“1990~1996年”。

第六章 数字书写

20.使用汉字数字书写的有以下四类:

(1)从古至清代的朝代纪年、农历年月日,如“清光绪二十年正月初五”等。

(2)不定数、次第,如“七八天”、“第一篇”、“第一名”等。

(3)习惯用语、成语、叙述性语言中的数字及数字专门名称,如“星期一”、“三等舱”、“二元论”、“一年四季”“六一O办公室”“一二.九运动“等。

(4)军队番号,如“第一方面军”、“第四十七军”等(番号是3位数以上的用汉字书写简数,如“第一百一十六师改写为第一一六师)。

21.使用阿拉伯数字有以下种类: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如“20世纪80年代”、“2003年10月1日”、“下午3点20分”等。

(2)记数与计量,如:8350、4.5倍、东经123。50'、60公斤等。

(3)统计数字的书写:1~5位数写绝对数,如300亩、18598元,6~8位数可以万为单位,9位数以上可以亿为单位,小数点后面的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数,如:345914元可简为34.59万元,1378818643元可简为13.79亿元。多位数书写时不能拆散移行。

22、引文注释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都使用阿拉伯数字。

23、不要随意增减或漏掉数字前后的“近”、“多”、“约”、“许”、“左右”等表示分寸的词。

24.数字的表述要确切。倍数只能用于数目的增加或上升,不能用于数目的减少或降低。分数既可用于数目的增加,也可用于数目的减少,表示数目的增减必须拿原来的数目做基数,不能拿增加后的数目做基数。如从10到50,可以说增加四倍,不能说增加五倍;可以说增加到五倍,不能说增加到四倍。从100到10,应该说减少了十分之九,不能说减少九倍,可以说减少到十分之一。

25.所有数值应精确计算、仔细核对,保证准确无误。应避免单项数与合计数、绝对数与百分数、文中数与表中数、前面数与后面数的相互矛盾。

第七章计量名称

26.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使用一律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为标准。

27.在行文中一般不夹杂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数学符号、化学分子式和其它符号,只在公式中使用这些符号。如:在行文中用“平方米”、“大于”、“水”,在公式中用“㎡”、“>”、“H20”。

第八章引文注释

28.引文和需要加以说明的专用名词和特定事物,均应注释。注释一律采用页末注(脚注)。

29.引用书籍中的资料,应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引文所在页次。

30.引用报刊中的资料,应注明作者姓名、篇名、报刊名称、年月(刊期)。

31.引用文件中的资料,应注明发文单位、年度、文号、标题。

32.所有引文都必须忠实于原著,不得任意改动,务求书写无误。

第九章图表处理

33.志书中应根据需要精选一些图、表(照片、地图、年表、统计表)插入有关章、节、目中,以节省文字,反映全貌。图、表的运用,既要避免图文、表文脱节,又要避免重复、矛盾。

34.插图一般应穿插在相关文字的后面或附近,使图文相配、图文并茂。同一章节有两幅以上插图,应标注图1、图2……。照片可集中排在一部专志、一个篇章的文字前面,每张图片都应写文字说明。

35.年表、统计表一般包括标题、表体、说明三个部分。标题应具有地方(单位)、时间、事项三个要素。如《汉寿县1990~2004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标题居中排列,右侧标计量单位。表格附录于有关章节之后,则不标明表的序号。如表格穿插在文中,则应标明表1、表2……

第十章 书写要求

36.文稿应整齐划一,打印清晰,并提供电子版。

37.行文,除某些历史记述(如古人名、古地名、金石文等,使用简化字可能引起歧义)必须用繁体字外,一律使用国家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

38.标点符号的运用,以1980年出版的《新华字典》中的《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为准。标点符号写在格内相应位置,各占一格。除前引号、书名号、括号(“、《、()可标在每行开头一格外,其它标点符号均不能标在每行开头一格。

39.原稿用蓝、黑墨水书写,审稿者用红色墨水书写。

40.严格审稿制度。专志脱稿后,须依次经单位、战线、史志办、编委四审,方能定稿。送审稿要达到“齐、清、定”三字要求:齐,即正文、辅文、图片、表格、资料卡片等齐全不缺;清,文字工整,字迹清晰,稿本整洁;定,稿本一经定稿,除发现政治、史实错误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便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