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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60018116/2019-1536205 发布机构 临湘市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5-18 公开日期 2019-05-18 10: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主管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的资源、林区治安秩序安全,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并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单位机构设置:内设综合办公室、法制股、森林消防股、刑侦治安股、技术鉴定室,下设路南、路北、路中三个森林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4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9.3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2.7万元,主要是增加车补补贴和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4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45.3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2.7万元,主要是增加车补补贴和工资调标。

备注: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07.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办案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森林案件费用等方面;协警经费21.6万元,按人平2.4万元9人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6.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23.16 万元,上升 27.78 %。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8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5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级无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0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8.3万元,固定资产410.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森林公安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xls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主管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的资源、林区治安秩序安全,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并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单位机构设置:内设综合办公室、法制股、森林消防股、刑侦治安股、技术鉴定室,下设路南、路北、路中三个森林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4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9.3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2.7万元,主要是增加车补补贴和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4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45.3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2.7万元,主要是增加车补补贴和工资调标。

备注: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07.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办案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森林案件费用等方面;协警经费21.6万元,按人平2.4万元9人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6.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23.16 万元,上升 27.78 %。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8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5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级无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0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8.3万元,固定资产410.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