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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办发〔2016〕54号 长安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来源: 长安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16-07-06 17:30 浏览次数: 1

长办发〔2016〕54号

长安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办事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象和范围为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加工等企业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

(3)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旅社、饭店、网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销售经营油漆、酒精、农药、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

三、内容和步骤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工人培训情况。

7、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9、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落实情况。

10、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11、全面推行“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

(二)排查治理步骤

1、宣传布置阶段(2016年7月4日至7月10日)。成立以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党政领导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企业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制定全办事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7月11日至7月19日)

各企业、单位对照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登记制度、隐患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长安办事处。

3、检查监控阶段(2016年7月22日至7月31日)

①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反“三违”治“三超”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以推动全办事处各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②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控措施。

③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组织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加大对高危行业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生产动态,落实防爆、防静电、防雷等相应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以安全隐患整治活动。

2、加强宣传。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宣传,在本单位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抑安全,人人都案值的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发现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加强监控,严禁瞒报、漏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6月28日

长安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