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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桃矿街道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桃矿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3-01-11 11:33 浏览次数: 1

桃矿街道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临湘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见到实效,坚决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我街道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坚决的态度和行动,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桃矿街道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喻俊峰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陈雪平、办事处副主任邓林柱任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物业公司、各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曾超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行动”的督促调度、日常协调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二维码”与钢瓶数据不相符或翻新“黑气瓶”。

4.管道燃气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方案。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证照不齐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职责分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收集资料、数据上报、建立燃气台账,负责“百日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负责辖区内燃气企业、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应急办:负责辖区内燃气企业、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物业公司:负责辖区街道门店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的摸底,协助街道门店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

各社区:负责居民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和宣传,负责居民燃气安全排查摸底和整治。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合法经营,对燃气用户进行一次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五、方法步骤

本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22年7月15日开始,至2022年10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对燃气用户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对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街道门店(重点餐饮业)燃气用户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组织整治小组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当前全国燃气安全事故呈上升发展趋势,燃气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百日行动”,确保我街道安全稳定持续向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各社区要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加强部门协作。整治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功能作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推动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