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 忠防镇 发布时间: 2016-07-27 16:57 浏览次数: 1

中共忠防镇委员会

忠防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市委、政府安排的今夏新兵征集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2016年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忠防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李伟峰同志担任组长,潘德明、权志伟、李正见、方敦望等同志任副组长,宋鸽、廖志华、刘其雄、朱俊黠、陈小辉、夏志诚、袁爱群、黎海波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小辉同志兼任。

二、征集任务及分配原则

临湘市征兵办公室预告,我镇今夏征集任务数与往年略有减少,根据上级征兵工作指示和我镇实际,按各单位人口基数分配体检任务数。

三、征集对象的范围

1、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的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年满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年满22周岁。

2、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大学生青年入伍,力争大学生入伍比例达到35%。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6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3、政治和体格条件:政治条件,按照2015年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15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和时间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在校大学生既可在所在学校人武部报名,也可回原籍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应征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算起,征集时间从2016年7月开始,9月10日开始运送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五、安排部署

按照“组织准备、具体实施、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分五个步骤实施:

(一)8月3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召开镇征兵动员会议,部署今年征兵工作任务,分配征集指标;搞好征兵宣传教育,镇征兵办完成体检、政审人员培训。

(二)8月4日至7日为初检、初审实施阶段。各民兵营完成目测、初检、初审,确定送检对象,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在8月4日前将“三证”、四张一寸照片、病史表送镇征兵办公室验证和进行网上报名。

(三)8月8日至10日,组织完成应征青年体检。

(四)8月11日至9月5日为政审、复查、走访和审批定兵阶段。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及综合审查;按照集体定兵、择优定兵、公开定兵的原则,组织审批定兵;做好新兵交接起运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五)9月10日至30日为新兵运输阶段。主要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运输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搞好征兵工作总结。

各村送检青年名额分配见附表,没有完成任务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必须向党委政府说明原因。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