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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楼司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羊楼司镇 发布时间: 2018-05-23 15:42 浏览次数: 1

羊发〔2018〕7号

羊楼司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全镇在现行标准下2018年实现120名贫困人口脱贫,根据中央、省、岳阳、临湘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促使各村(社区)、驻我镇帮扶工作队、各相关站所,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体责任,扎实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考核原则

1、结果导向原则。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引导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原则。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可量化、可操作、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注重考核脱贫减贫成效、精准识贫、精准帮扶、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成效。

3、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评价指标主要依据法定统计数据、扶贫开发数据库和相关有事实依据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权重计算,力求方法科学、程序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考核的公信力。

4、奖优罚劣原则。实行正向激励,设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奖励,以充分调动各村(社区)、驻我镇扶贫工作队、贫困村,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实行分类排名通报,传导工作压力,落实责任追究。

三、考核对象

1、全镇15个村和文白、金鸡、中洲、梧桐4个社区。

2、各相关站所和驻我镇扶贫工作队。

四、考核内容

(一)对镇(街道办事处)考核指标。

1、减贫成效。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2、精准识别。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贫困人口按“五个一批”进行复核情况,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

3、精准帮扶。包括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覆盖率、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对孤、寡、病、残、障等弱势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国家惠民政策实行多重覆盖,做到应享尽享;对每一户帮扶对象制订系统的脱贫方案;对每一户预脱贫户因户制宜采取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

4、重点工作。包括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5、扶贫资金。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6、管理台账。包括文件资料台账、贫困人口管理台账、脱贫人口管理台账和预脱贫人口管理台账。

7、日常管理。考核脱贫攻坚目标责任管理、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扶贫队伍建设、开展扶贫宣传和报送信息资料等情况。

(二)对帮扶单位考核指标。

1、帮扶单位履行责任,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干部联户制度,单位正职到联点村现场办公2次以上。

2、组织资金和物资(贫困村帮扶单位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帮扶单位3万元以上)对联点村孤、寡、病、残、障等弱势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支持联点村建立1个以上产业发展基地。

3、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作风过硬,办事扎实,按时上报工作规划、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4、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到联点村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对每一户帮扶对象制订系统的脱贫方案,因户制宜采取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

5、完成资金整合任务。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规划、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完成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五、考核结果分类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类

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的考核结果取前3名为“好”,成绩靠后的2名为“一般”,扶贫领域发生突出问题的为“较差”,其余的为“较好”。

帮扶单位:根据对口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向市扶贫办报告。

(二)考核结果实行挂钩运用。

与工作问责挂钩。对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问题的,由镇主要领导对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结果纳入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综合绩效考核范畴。考核得分按比例计算,作为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精准扶贫记分依据,同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

六、约束条件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1、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2、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3、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4、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5、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扶贫领域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

七、考核保障

1、各村(社区)、驻我镇帮扶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村(社区)要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台账,完善健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参与考核工作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3月8日